第二十八章 伪装与杀戮(下)(第1 / 3页)
这时,靠后一些的一个持刀混混也已经冲了上来,他直接朝着李青的腹部捅去。
这个持刀混混叫做弗朗西斯,今年28岁,却在黑道中已经厮混了有十五年头了。
他身形随不算强壮高大,但也精瘦敏捷,因为不够精明,只懂得狂冲烂打的混混,其实早就死在出道后前几年和别人厮杀中了。
弗朗西斯最喜欢攻击别人的腹部,因为这里没有骨骼抵挡,不会发生将劈砍用的短刀意外卡在骨头里,被别人临死反击的搞笑场面,所以也是大多数老混混们最喜欢攻击的地方。
而且,只要一击命中,弗朗西斯就会直接朝着刀口开出的伤口左侧,又或者右侧斜拉,直接开出一道巨大的伤口。
其他混混们虽然并不知道李青乔装打扮后的身份,但平时厮混在暗巷街头刀头舔血的生存本能,也让他们立刻做出掏武器和冲向李青。
最前面的两个混混因为离得比较近,所以他们试图向左右两边闪躲,避开他手上不知名武器的正面攻击,然后从两侧夹击。
只要痛击腰眼要害,或者攻击手腕就能击落李青的武器,这是混混们丰富的搏斗经验让他们瞬间做出的判断,和挟持制服他的本能思维反应。
但太迟了,李青占据了先手和有心理准备的优势,所以动作更快,更直接地立刻朝着冲在前面的两个混混胸腔连开两枪。
这是因为快速移动中人的视觉会有图像残影和反应延迟,并不容易百分百击中头部,但身体中部就不同了。
只要他的刀够快,瞬间就能看到一大摞肠子,从伤口随着大片的鲜血滑出来。
但是,已经没有但是了……
嗖!
砰!砰!
两个混混立刻胸部中弹,伤口溅射出大量的血珠,最后向后仰翻摔倒在地。
三米左右距离的近距离枪击,表面看去只是一个一厘米左右直径的枪眼,但是他们身体里面的心脏已经被击穿碎裂,几乎中枪时直接就瞬间死亡了。
不过他们伤口里瞬间挤压喷射出的大部分鲜血,都被他们身穿的紧身皮夹克遮掩住了,他们身后的同伙只以为两个同伴,只是被什么远程武器射伤了而已。
因为对于现场几个围攻李青的混混来说,并没有人来得及在这几个兔起鹘落的转瞬间,去仔细观察受伤倒地者的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