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荣耀的血与火(第3 / 3页)
“把尸体埋了,头颅挂到城门口,告诉所有人,我们必定坚守到底!”
看着的老骑士干脆利落的一剑和铿锵话语,让旁边侍立着的两个护卫,不由得更加露出了崇敬的目光。
他们记得还只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伊格纳缇伍兹骑士和根达亚人血战的英勇事迹,长大后更是将其视为那一代年轻骑士的最佳榜样。
荣耀便在戎马与刀剑上亲手获取,让血与火铸就光辉的姓氏,这才是大陆所有骑士最古老的格言和一直以来笃信的光荣传统啊!
两人右手捶胸对着统领行了个骑士礼,然后一起把林肯子爵的手下派来的说客的尸体和头颅,拖下去掩埋处理了。
“这件事我会考虑,但我想问你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子爵大人只是派了其他骑士带着两千多人,占领了特雷斯拉瓜斯要塞和安德拉迪纳城之间的卡斯蒂柳镇,自己还亲自跑到要塞西侧,只为了夹攻要塞,而没有先行挥军扫荡男爵领西部?”
老骑士看似是在问着对方,但却仍然没有等对方回答,而是自顾自的说下去,并一手握着骑士剑走下了座位下的三阶台阶。
“那是因为,虽然他兵力更多,却仍然没有把握击败男爵大人!而且我一把年纪了,纵横沙场与根达亚草原人糜战过数十次,我还并没有不打算卖掉自己辛苦大半辈子积累的荣誉,让自己老死前还蒙羞,至于家传领地自然是让我的儿孙们自己去争取,我又何必操那么多年以后的闲心。”
使者泰勒有些不以为然,因为他一直感觉林肯子爵大人以两倍兵力的大军压境,己方任然是颇占优势,所以他才有把握,自告奋勇前来说降。
“那你又知道,领主府的地毯为什么是红色的吗?“
……
但他接着越听老骑士的话,越有些感觉觉得不对劲的时候,老骑士又问出了一句让他有些毛骨悚然的话。
老骑士甚至话还没说完,就“噌”地瞬间拔剑,只是一挥剑就砍下了面露惊骇的泰勒的首级,那颗头颅死去之时,犹自带着几分惶恐和惊怒的眼神,他恐怕致死都无法相信,自己会在这次简单的出使任务中被杀死吧。
”这是为了你的鲜血溅上去以后,显得更加鲜艳美丽!”
首级和尸体的切开处平整而殷红,鲜血潺潺流出,果真更加再次润红了地毯的几分颜色。
伊格纳缇伍兹骑士在杀死泰勒使者之后,才启动了自己巫术兵器的特殊功能,高温等离子被超强磁场所箍束,高速环绕在剑体之上,直接蒸发干净了剑身上,与洁净银白合金剑身想必,有些不相称而碍眼的肮脏干涸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