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7章 曾经弑神的人(第2 / 3页)
李易变色,“那还是人吗?”
“天地间,速度最快的是光。如果没有法则的限制,那么一位超级存在的速度,单纯的飞行速度,完全可以超越光。事实上,超级存在在宇宙中横行,利用的则是空间法则,而不是速度法则。”.
“浅显的空间法则,就是很普通的空遁,距离在一千里以内,再强一些的便可达到万里,十万里,乃至于是横跨两个世界之间的星域,甚至是更远。”
“我说的这些,都是最基本的道理。”
“再以深一层次的火法而论,那出现的不再是单纯的火,而是一种毁灭性火法则。以极致的爆裂,难以想象的高温著称。此法则一旦掌握,普通的火法,威力也可增强一千倍!”
李易挑眉,“一千倍?”
他似乎多有顾忌,也不希望其他人听见。
几人回到客厅,闫梦也在。
江擎落座,也示意李易坐下。
又过了一会,江擎才询问,“你对法则了解多少?”
“皮毛。”
他心底觉得好扯,但却又无从辩驳。
“是不是觉得不可思议?”
江擎叹息,“我也觉得不可思议,可事实上,就是如此。然而,想要掌握法则,靠苦修,靠照本宣科那是根本就不可能做到的。就是很单纯的,纯粹的依赖于机遇。也许某一瞬间,突然间顿悟了,然后就明白了,就施展出来了。”
“甚至,你让掌握的人去和你说其中的道理,他也说不清楚。”
“俗语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而法则之火,只需要灯芯那么一点,便可毁灭千里之地,万物不存。”
李易很诚实,这点没吹牛。
“法则存于宇宙每一个角落。”
江擎神色凝重,“只以普通人视角来说,唯一可见的,其实就是随处可见的自然法则。就好像,什么样的气候会打雷,什么样的云会下雨。法则就如同空间一样,你知道,但是你却触碰不到。当你触碰到的时候,它就会出现在你心中,成为你的一部分,只需要你一个动作,一个想法,便可令其出现。”
“若以术法而论,风助火势,这也是法则。”
“可真正运用在技法之上的法则,却与这又有天差地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