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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我们可不可以不结婚(4)(第5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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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烟疤,烟疤是在人死后烫上去的,凶手的确看不了别人受苦啊,你说怪不怪呢?”

吴端满脸困惑,闫思弦便问道:“抛开你了解到的法医学知识,你觉得但从字面意思来看,服用安眠药过量死亡,这是不是一个……呃……一个相对不那么痛苦的死法呢?”

吴端:“那也只是字面意思,真正服用安眠药死亡的人,很痛苦的,他们要……”

“我知道,我知道……”闫思弦做了个伸手向下按压的姿势,“我说了,你要抛开法医学知识,抛开刑侦知识,但从字面来看,它是不是比什么勒颈、刀刺之类的死法好很多呢?”

“好像是。”吴端点头。

“那就有意思了,”闫思弦道:“你很难想象凶手逼迫被害人大把大把服食安眠药吧?在这种要命的逼迫下,受害人一定会反抗——反正都要死了,总要挣扎一下吧?

闫思弦起身,“那就听吴队的安排,把李洁玉娘家人整个过一遍筛子吧,凶手作案动机暂时不清楚,暂时只能广撒网。”

等众人都出了会议室,进入忙碌的工作中,吴端低声问闫思弦道:“你也一点办法没有?”

闫思弦笑笑,“怎么?想让我给你开小灶?”

不等吴端的白眼翻起来,他伸出两根手指道:“就两种可能。”

“哦?”

可是受害人身上只有轻微的束缚伤,未见到威逼、抵抗伤。

这说明临死前她不曾挣扎求生。

所以,我搭建的案发场景是:凶手通过下药等手段,令被害人服下少量安眠药,在被害人陷入昏睡后,再帮其服下大量安眠药。

是不是很麻烦呢?在受害人丧失反抗能力后,直接勒颈、割喉,或者刀刺心脏之类的,不是更方便吗?凶手选择了相对体面、干净的安眠药。

我看,咱们这位凶手,不仅宅心仁厚,或许还是个洁癖。

“要么熊蕊蕊倒霉,遇上一个类似烟疤那样无差别杀人的变态,要么凶手是有意选择她。”

“你这……”吴端斟酌了一下评价用词,“说了等于没说。”

“别急啊,我要说的是,我倾向于后一种情况,而且,这可能是个处女座的凶手。”

“怎么个复杂法?”

“既杀人,又看不得别人受折磨,算不算情绪复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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