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人在侧 第342节(第3 / 5页)
比较麻烦的是女帝的继承问题,谢普还是希望坚持“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原则,这里的嫡和长原本都不包括“女”。不过有公孙佳在,总不能说“女”不能做皇帝,谢普给加了一条如果有儿有女,则要把“先儿后女”排在“嫡长”之前,皇女的封号有两种——王与公主。女儿可以留在皇室参与继承的,就要给她的儿女“赐姓”。不蒙赐姓的,不好意思,您不算,没资格登上帝位的。原本的公主,由于种种原因,您想再回来继承皇位?那也是不能够的!除非你娘家死绝了,就剩您一个希望了,那您丈夫也得靠边站。
谢普的道理一套一套的,最后由赵司翰总结为:“民间是会效仿的必须严格规定!”为了稳定、为了做天下的表率,也不能让女儿和儿子有同样的地位!那不得乱了套?他们特意列出来——皇位、爵位的继承是特例。定下了皇子必然是可以进入序列的,皇女要进入继承的序列她就必须有额外的条件,比如她得有亲生的骨肉,并且排在前面的继承人死光了,以及她得有后裔,后裔得姓公孙!
他们把公孙家的血脉给排了顺序,公孙家的人口现在是少,以后肯定会多嘛!第一,一定要有公孙佳的血脉,否则不能继位。第二,按照“先儿后女”、“嫡长”排下继承的顺序。第三,“顺序”资格的取得,对皇子没有额外的要求,“皇女”则有要求。
这样的细则并不能让公孙佳满意,因为这玩儿跟她袭爵的规定没有本质的区别。可怜容逸一代文德领袖,以恢复古礼为目标的一个人,竟开始扒拉着“古礼”找裂缝,给老板找借口!
容、赵苦口婆心地劝导:“不这样,以后的路就没法走啦!你要求得太详细苛刻,现在就会有人不服。”
钟源心头一松:“那就容易得多了。”
公孙佳在宫中设宴,把贺州乡亲请了过来,敲打一番再说一点鼓励的话,给予“达标了就给好处”的许诺。公孙佳说话一向直接,对这些二世祖的爹、当年跟着自己混的前二世祖们说:“自己没点本事,狗都不理,给你个太尉你也得被人架空了,上了战场,就是个死。好歹学点儿,别丢脸!”然后就将贺州老乡家的年轻子弟统统塞进了武学里操练了起来!
累?累就对了!苦?苦是应该的!
直把一群纨绔练了三年,练得皮糙肉厚才罢手!
钟源也愁着这群小东西不长进,一点为他们争取混吃等死的意思也没有——你们将来都是要给我下死力的,你们不练出个人样来,我怎么办?
二人的想法是:差不多得了!
他们并不能说服公孙佳,因为公孙佳是有自己的经验的——我这不活得挺好?我还登基了!女儿怎么了?
容、赵二人见她不讲理,于是他们也不讲道理了,直言道:“这样不行!臣等不敢奉诏!”
丞相与皇帝对峙,谁劝都没用,还得是余盛对公孙佳说:“客观条件不成熟。旧秩序破坏了,新秩序没建立,就是个大混乱。继承法也是这个道理,继承法不止是您一家的继承,还关系到全国的继承,国家现在还不到乱的时候。”公孙佳只能暂让一步,先把女儿的继承权作为一个补充条款给写上。
容、赵二人了了一桩心事,都说:“如此,臣等就可以专心应付南朝伪帝了!”
先是淘汰了一批实在吃不了苦、天资也差劲的纨绔,接着是把剩下来的人编队。什么世袭的公爵伯爵,统统滚蛋,你们现在就是个小兵!一点一点地磨。磨出来了也不能就马上统帅一军,而是只能从什长做起。
钟源在练兵,元铮也没闲着,公孙佳将他派到了旧京。元铮与旧识容持一道,一则重建旧京,二则屯田。元铮私下又派人去打探了南朝的情报,就等着准备好了,大军向南挺进,一举统一!
这样的安排,钟源满意了,元铮也满意了。元铮坐镇旧京大本营,本就是对他的肯定,钟源也不用眼看着别人建功立业,同时又能对母亲有所交待,即便不亲自占领贺州故土,至少也出了一份力。
两人各自准备,还不知道公孙佳在雍邑又接到了谢普主笔、赵司翰与容逸审定完的律法条目的初稿。
条目很清晰地表示,前朝律法也不算过时,相反它还很缜密,所以咱们就“挪用”了。关于袭爵的条款,前朝的时候因为公孙佳的原因已经讨论过了,与财产的继承一样,都沿袭前朝的规定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