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病 第27节(第1 / 5页)
钱琨主动迎上前来,走到两人跟前停下了脚步。他的身高比杜池矮了一截,但笔挺的西装让他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精英气息,气势上反而比懒散的杜池更胜一筹。
向墨没有带手机出门,自然不存在故意不接电话。他并不想解释,正想问钱琨又来做什么,却见钱琨突然转向杜池,说道:“你好,听我家宝宝说,你是他的邻居。”
傻子都看得出来,钱琨是在宣誓主权。向墨抿紧了嘴唇,眼里闪过一丝不悦。
身旁的杜池倒是没什么反应,优哉游哉地看着向墨问:“我是你邻居吗?”
按照两人事先的准备,此时向墨应该回一句:不是,你是我老公。
向墨没有晚饭后出门散步的习惯,但他也不是没有在这时候出去遛过三毛。只犹豫了一瞬,他便道:“好。”
三毛最喜欢的地方是老洋房附近的小公园,每到傍晚,这里会有许多过来遛狗的街坊邻居,其中有不少人牵的都是小母狗。
尽管已经绝育,没有蛋蛋,但三毛还是喜欢和小母狗玩。
杜池把狗绳交到了向墨手里,两人肩并着肩,沿着梧桐树下的小路来到公园,向墨负责看着三毛不要欺负小母狗,而杜池则负责和街坊邻居聊天。
明明是长得差不多的柯基,杜池却能分辨出哪只是“花花”,哪只是“点点”。邻居们大多都认识三毛,也包括之前向墨出来遛三毛时遇到的那位,热络地对他说道:“原来你们是一家啊。”
可他动了动嘴唇,“老公”两个字愣是有些说不出口。
——虽然之前他曾在学生面前提过这个词,但他还从来没有正儿八经地叫过谁老公。
他转头看向杜池,用眼神示意:要不你来说?
杜池挑了挑眉,用眼神回复:自己的事自己解决。
按理来说,杜池只是个工具人,怎么使用工具,应该是向墨的事。要是向墨自己都不愿意站出来,那工具更没有站出来的道理。
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是,但向墨也懒得解释。社交这种事就交给杜池负责,他只需要吹吹风,散散步,管住三毛就好。
出门之前的犹豫成了不必要的担心,向墨还以为自己会不喜欢这种打破习惯的感觉,但事实上跟杜池出来以后觉得还好,并不会感到时间被占用,反而会觉得这份时间花得很值。
回程路上,向墨把狗绳交还给了杜池。三毛老是喜欢去闻小母狗的屁股,他牵得也有些累。
两人一狗吹着晚风慢悠悠地往回走,而在接近自家小院时,向墨又在院门口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宝宝,为什么不接我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