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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喝血的手(第2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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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气息,我只在许海东的身上感觉过。

“王兄,以前当个警察?”我无意问道。

不过,我觉得,喊他虫爷更对。

第二个人是古秀连,他的打算是把黑色土卵炼出虫子,然后弄死宋世遗的虫子,从宋世遗的手上得到《长生书》,这样的话我也避免五年的寿命走到尽头,为此我还好一番激动的。

只是可怜古秀连还没有炼出黑色土卵,先是在疯人院关了一段时间,然后去三亚,又被子弹打伤了大腿,不得不再逗留一段时间。

当道士当到他这种程度,不得不说,是一种极致了。

我问汉子:“你怎么称呼?”

我骂道:“建国叔,它要跟你说,你听得懂吗?”

建国叔笑道:“那还真的听不懂。”

建国叔抽完烟,低头问我:“这个宋先生是谁啊?”

开车的汉子提前说道:“宋先生是西安有名的人,全名叫做宋世遗。我是宋先生手下跟着打拼的人,我本人对于宋先生那是十分崇拜的,他可是十分厉害的人。”

王稳口中的宋先生,我口中的宋世遗,是萧天兵从古墓跑出来在河边捡起来的小孩。

汉子道:“我叫王稳,稳定的稳。”

王稳很随和,属于比较好交流的人,抽了一口白沙烟,咳嗽说这烟老辣。

建国叔哈哈大笑。

我看王稳,却有不一样的感受,一般的司机在开车时候,特别堵车的时候,就会乱骂,而王稳一点脾气都没有。

而且,王稳的腰背很直,一看就是身手不轻。

是萧家村上游宋家村的人。

萧天兵怕他长大报复生父生母,勒令他终生不能踏入出生之地,一辈子就呆在了西安重镇,从此再也没有回去了。

我从两个渠道听过戏子,第一个是狗爷说的,八岁时候,从脑袋的毒瘤割开,从里面跳出了一只虫子。

这是一只带着先天之气的虫子,也是一只最厉害的虫子之一。因为带有先天之气,成为虫子独特的地方。

狗爷说道上称呼宋世遗为“尸爷”,好像是长年盗宝,和墓穴的尸体打交道,才有了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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