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烈日下的对决 (本章为捧场总数到130000岩币加更)(第2 / 4页)
他完全没有必要在我面前打开电脑,装模作样十几分钟,然后告诉我,保鲜膜在五月花大酒店。
我看了看时间,已经十二点过五分了。
大象还没有出现。
飞狗道:“找到保鲜膜的踪影了,他入住过五月花大酒店,在里面住了一个星期。”
“五月花大酒店?”我惊讶地数道。
这个地方,老蔡第一次接到那两个人,原本似乎要去五月花的,后来去了九月大厦的。
飞狗把电脑包拿来,拿出了一台白色的苹果电脑,很快就输入了一长串数字,跳出了数个网页,手指在键盘上面快速地动弹。
我这个时候,才猛然发现,飞狗的手指够很修长,敲打键盘的声音颇具美感,也很有节奏感。
我好奇地问道:“你这个样子,就能找到保鲜膜吗?”
飞狗说:“他如果在江城,就一定会留下线索,我相信我可以找得到的。”
飞狗没有跟我说清楚原因,但我明白,飞狗不是一般的狗,他要找一个人,应该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莫非真的是保鲜膜,他在五月花,目的就是为了和金美秀见面,然后两人接头。
当然这一切只是我的猜想,毕竟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两人有过接头。
飞狗点头说:“是的,是五月花,里面有他的消费记录,我还以为这小子去了欧洲呢,没想到一直在江城武汉,让我好找啊。”
飞狗说得声情并茂,但事实,如果我没有说要找保鲜膜,这小子也不会想要找保鲜膜,根本就不存在“好找”的说法。
而且昨天晚上飞狗跑掉之后,他有一个上午的时间,有这么一个上午,他是可以找到保鲜膜的。
只要人留下气味了,一般的狗都能找到的。
飞狗当然不例外。
我看了看电子表,现在已经是十二点了,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大象应该会过来的。
林大雁在十一点一十五把消息告诉了大象,大象花几分钟准备,开车到长江大桥,最多只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
按理说,这时候,大象应该会来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