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水能载舟,亦可赛艇。(第1 / 4页)
眨了眨眼睛,淡绿的边框和闪动的银字便覆盖在目光所及的一切之上,无声而又确实地告诉着他,那深刻于记忆中的经历并非是荒诞的梦幻。而眼前的所谓真实,不过是幕布下露出的一角。
应该是投出来的几个原子那么小……
浑浑噩噩地走过街巷,爬上二楼,掏出钥匙捅开门,在厨房饭桌前坐下,他给自己盛了一碟原本想留到晚上才吃的毛豆。
毛豆当然不是什么金贵的吃食,在他住的这座小城,过了六月,饭馆小摊便都会添上这种简单的小菜,花上几个小钱就能买上几斤。不过王矩霖很少去买,因为这家伙一向固执的认为,要想吃到好的毛豆,一定要偷。
这不只是因为偷来的毛豆不用花钱,还因为偷的毛豆不会介意重量与价格,可以尽情挑那些刚刚鼓起悠悠的曲线的豆荚,于是其中柔嫩的青青之意才宛若处子佳人般美好……若是等到农人们采摘时就往往太晚,软糯膨胀了青涩,便嚼之无味了。
他不得伸手挡脸,又退了几步才抬头看去。
十年余的半旧楼房,临街侧开着几家饭馆和商铺,人行道上停着几辆自行车与三轮车,空气中带着烟焦和奇奇怪怪的香料气味……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一切,却让他瞪大眼睛,怔怔地注视着眼前的纷乱。
原本的目的地正在吞吐着火光和灰烟,让周遭的人们驻足,他们惊叫着,呼喊着,咒骂着,慌张着,但没有人对那个呆滞在不远处的身影投去一丝的关注。
更无人知道,滚滚的时间洪流,在刚刚过去的一瞬悄然翻出了微小,却绮丽的浪花。
一架压路机带着胡隆隆的噪音从街道上驶过,王矩霖用的呆滞的眼神盯着它,直到它消失在远方的拐角,才低头轻叹。转身离开了那被纷乱包围的火场,向熟悉的方向走去……脚步迟缓,目光凌乱。
当然说归说,他也一样没有那种做‘雅贼’的嗜好,所以眼前这些只是他多付了些钱,去熟人的地里采来……这也是居住在小城近郊之处的便利之一。
毛豆摘来,清水洗过,与盐、花椒、八角同煮,水滚后晾凉,装入小小的青瓷碟子,弯弯豆荚上挂着细微的水珠,那种清香钻进鼻端时,就会让人不由自主的想到酒了。
酒是黄酒,没有什么状元红或者女儿红的名字,只是二十几块一坛的便宜货色,但相对于让人腹胀的啤酒,王矩霖更喜欢这种附近小酒厂里出品的东西——有点酸,有点甜,有点苦,不需要细品,又很有余味。轻酌慢品时,最能放松紧张的心绪。
只是一坛酒已经喝掉了一半,那奇妙的心绪,依然萦绕在心头。
世界观完全颠覆,和劫后余生的恐惧,在异世界似乎已经麻木的感觉,正在一点点的复苏,渗入到心脏,骨髓,四肢百骸,让他所有的肌肉都在微微颤抖。
来来往往的人流,熟悉的街道,渺小、忙碌而庸然……没有阴霾的天空、破败的楼群、没有腐烂却蠕动的尸怪,冷硬科幻的通道,更没有强大而恐怖的怪诞在四处游荡……一切都是如此的平稳,如此正常。
然而这应该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一切,此刻却带着难以言喻的荒谬。
或者就像巴格达,大马士革,加沙地带绕了一圈后再回家的感觉?不,差远了——
曾经,这一切就是唯一的真实……曾经牛顿,爱因斯坦和霍金还有那些大名鼎鼎人物们发现的规则,能诠释这个宇宙中的所有……曾经,他的一生就是这所有中微不足道的一点,与组成了他身体的分子原子一样,是无名、渺小、又规律的。
但现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