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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修仙,日更三千 第204节(第4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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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花神梧桐

诗千改原先记挂着衣服做到一半就告诉秦方浓,结果这些天她关在家里闷头写更新,忘了说。如果不是老板娘发消息来提醒,可能都要等完结之后才能想得起来自己定制了两套衣服。

出门前,她给秦方浓发去一条消息:【七郎,你近日有空吗?】

诗千改没有明说,秦方浓却直接回道:【我就在金陵。姐姐想见我吗?】

诗千改一愣,而后微笑起来,直接通讯过去:“想见。我正要去主街区的胭脂巷,你也过来。”

字一般蕴含着某种期许,在大雅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父母取,一种是自己取。

前者就像她最崇拜的翡不琢先生,在上回的访谈里,先生说这是母亲给她取的,说当初她出生时父母都喜不自胜,无论如何都无法取个满意的名字,最后干脆应和了一句诗:爱好由来落笔难,一诗千改始心安。

——我们难以下笔,改了一千遍终才满意。

虽有些啼笑皆非,但足可见血亲的爱重。

而先生自己的笔名才是她的自我表达,“不琢”,意思其实和“千改”完全相反,追求的是文章下笔无琢,如未雕饰的玉翡——这点倒不是先生自己在访谈里说的,而是读者们推测出来的。她只说取这笔名是因为喜欢翡翠。

秦方浓那边有隐约嘈杂的人声,他道:“好。”

这回出门,街上的外邦人更多了。七月底文昌大会正式举办,如今已七月初七,每户人家和商铺外头都挂上了文昌兰。

文昌兰在一年最炎热的时候盛开,花朵如冬日之雪,香味中带着清凉,闻之便让人心情沉静。

诗千改求快,直接御剑出去。她在老板娘的店内取了两套衣服,其中花神那套是红色调,虽然是女帝常服,可毕竟身份放在那里,比诗千改现在穿的要复杂不少,又因用料足,看起来颇为贵重。

而后者自己取字则多见于孤儿,表达的就是自己的志向。姜三娘现在自己寻思,觉得“追翡”最动听……咳。

姜三娘想着这些有的没的,啃着糖葫芦叹了口气:哎,今天又是没有在金陵偶遇先生的一天呢。

十日之后。

金陵作为大雅最繁华的城市之一,人们更早开始庆贺盛会,而十天过去,其他城市也陆续开始进入节日氛围中。

诗千改收到了老板娘的讯息,花神服饰已然制作完毕。而这天,《盛世》也进入了完结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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