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2 / 4页)
就好像她以前常想的那句话,现代人穿越到古代,因为古代人没见过这样的,所以所古代人迷的七晕八素。古代人穿越到现代,又因为不同的行事作风,而在现代人中格格不入,进而被人所在意。
她现在的情形,其实也差不多是一样的。多的,其实就是女神精这一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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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父,您真的决定了吗?”布克特府的客厅里,罗丝认真无比的询问着面前的马达迦神父。
“是的,我听从上帝的召唤。准备东去华夏,传播上帝的福音。”一边说一边在胸前画十字的马达迦神父看起来神圣不可侵犯。
“可不是,都不用点烛火。你给前院那姐小位做的衣服得了?”
“快了,就这两天了。”
“对了,你有空给长兴也做件衣服。那小伙我看着不错。备不住你闺女的下半辈子就在他身上了。”在这地界,只要是黑头发黑眼睛的,苗兴就看着不错。
“长兴?看着也不错,就是不知道你闺女同意不?”知女莫若母了,她闺女心里保不齐还惦记着那李狗蛋呢。
“唉,再说吧。也不急在这一时半晌的。”苗兴想着这一出出的事,心里也是摇头叹气。
罗丝不知怎么的,心中涌上了一丝愧疚。不过,如果让她选择,她仍然会如此。
“请问神父一行几人?”
“暂时就我一人。”马达迦神父在那日和罗丝谈过话后,也确实和其他教区的神职人员商谈过。只可惜心动者多,行动者少。
当华夏的务工人员彻底在布克特家安定下来时,时间已经不紧不慢的走进了秋天。
在林西有心,罗丝有意的情况下,两人的关系已经跨了一大步。时而散步,时而看场对罗丝来说很乏味的电影。而卡尔也因罗丝和林西走进,黯然神伤了许久。
虽然看罗丝的眼神中,还带着绵绵情意,但其中却有着浓浓的压抑。有时罗丝看到他,都觉得自己好像干的了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般。也不想想,罗丝不就是个漂亮女人吗?这有什么呀。
罗丝哪里知道,她漂亮归漂亮。但更吸引人的确是独一无二的气质。带着一点嚣张,不逊。时而含蓄时而热情如火。时而懵懂,时而沉静。有时漫不经心,有时又双眼灼灼恨不得点燃一切。
这样的罗丝,在现代,就是个女神经质。但在这个时代却是独一无二的,所以吸引人驻足不前,进而沦陷。罗丝当局者迷自是不知道这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