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县令回衙(第3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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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破落户李四把那封诉状递上去,洪捕头就已经暗中派人在盯着李富的动向了,这一次务必要把李富拘起,让他尝尝坐牢的滋味。
李富在家中愁眉紧锁,坐立不安。
他去洪盛德向洪捕头坦白后,对方不但没有表示出信任,反倒将他赶出了酒楼,李富预感到有些不妙。
他不知道赵承到底跟洪捕头说了什么,反正就是任他如何辩解,洪捕头似乎连一个字都不信。
而且那种冷漠的态度,加上那天威胁他说的那句话,让李富时时刻刻如坐针毡。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举告的人,所诉的钱债并无多少,而且无力家贫,这样的应该立刻管理拘追。
这张讼状上举告人李四是个破落户,不但家贫,而且是个光棍,告的是柳溪村大户李富,欠债不还。
虽然钱数不多,只有十三两七钱银子,但是按照《新官轨范》来说,这样的案子是要立刻受理并且拘拿人犯的。
潘濯端坐在县衙大堂之上,他身后有十个木牌,都是空白的,此时他拿起一块木牌,在上面书写了李富的名字,将此牌掷于地上。
“洪捕头何在?”
但是事到如今,他又不知道该如何解决才好,只能坐在家中长吁短叹。
正在愁眉不展的时候,忽然听到外面腾腾腾的跑步声传来,只见管家小福急匆匆奔来。
“老爷!老爷!不好了!洪捕头带着十几个衙役都来了!”
洪捕头立刻应声而出。
“限一日之内,立即拘追李富、李四到案。”
洪捕头连忙捡起写有李富名字的木牌,应声而退。
出了大堂后,院子的两侧厢房就是六房,其中捕快就属于兵房。
洪捕头点齐了自己的十几个跟班,一群人带着枷号锁链铁尺直奔柳溪村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