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言不合就动手(第1 / 4页)
一路思考着怎样劫富济贫,很快,一座小镇出现在两人的面前。
真的是“小”镇。
小得着实有些可怜,比起国内的村子,都不如。
最起码,村子还有千百来户人家,可眼前的小镇,估摸着也就百余来口人。
回应蒙克的,是一记清脆的关窗声。
“呵呵。”
蒙克尴尬地站在原地,猛抽几口烟平复了一下心情后,翻身上马,说道:“走吧,去小镇。”
尽管从未骑过马,但一旦上手,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叶奇从不会到会,也就用了不到五秒时间。
只是想要精通骑术,就需要更多时间练习了。
“小姐姐?”
叶奇将目光投向小屋子的窗口,一个身穿白衣的女人,正用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们。
看了两眼,叶奇就不想看了。
各个时代都有各自审美的特点,像唐代,以肥为美,杨贵妃放到现在说得好听叫丰腴,说得直接点就叫作胖。
百年前的北美洲,审美同样与百年后的北美有很大区别。
宽阔的原野上,山脉此起彼伏,骏马飞驰,烈日当头,当微风变成疾风,叶奇的心也随之加速跳动起来。
每个男孩小时候大概都有两个梦想,一个是骑马,一个是开枪,当个游侠劫富济贫,这个梦想叶奇曾经也有过,但长大后,现实给了他沉重的一记上勾拳。
法律的枷锁牢牢地套在人们的脑袋上,别说劫富济贫了,就是见义勇为都有可能被告上法庭。
防卫过当等一系列可有可无的法律条款,一部分掌握在靠一张嘴吃饭的律师身上,还有一部分,则是在医院的医生以及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手上。
想要在法治社会当游侠,结果只能是吃花生米。
再加上西部恶劣的天气,天天风吹日晒,本来细皮嫩肉的小姑娘都会变成隔壁家的大娘。
“嘿,别看了。”
叶奇扯了扯蒙克的衣袖:“朋友妻、不客……可欺。别再看了。”
蒙克耸耸肩,一脸正色道:“我从那姑娘的眼中,看出了依恋、不舍、无奈,你看,她还在看我呢。”
“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