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七年之痒32(第2 / 3页)
“为什么呀?”沈母嚷嚷道:“你们拘留了宝贝孙子两天了还不够,还想咋样呐“
“妈“沈玉拉住母亲,让哥嫂看住她别乱嚷嚷省得事情闹大。随即摆笑脸朝民警疑问:”警察同志,为什么我们不能保释沈大路出去,规定的时间到了呀。“
“本来规定是可以的,但我们在询查沈大路的资料时却发现他本人在县城有一起伤人案件没结案,原本和受害者一方达成赔偿调解方式,可现在受害者家属找不着他本人……所以很抱歉,暂时不能保释。“
沈家人急了。
见苏蜜立场异常坚定,知晓再也无法说服她的杨帆生为难皱眉:他答应了沈玉将尽力帮助她大侄子。
不死心道:“若是沈大路主动说出幕后指使者的名字呢?你……“他转而改口:”公司方面能不能不要追究他的责任,仅仅只是辞退?“
听罢,苏蜜用一种看待智障的眼神注视他,“他告不告诉我又如何,反正警察迟早会从他口中撬出真相再告知我,何必多此一举?”
他无话可说了。
见他吃亏的闷样,苏蜜心里窃笑。面上依旧冷艳严肃正色:“不过你放心吧,总归只是小小的惩罚而已。”
他忙道:“我知道,沈大路有错在先。能不能给予他一个机会,毕竟他还年轻……“
苏蜜突然呵笑,“杨经理,你跟沈玉在一起后是不是脑子被她传染了,变得不正常了?“
她起身走到最靠近办公室外面也是一眼就能窥见外面全貌的窗户侧旁,指着外边:”外面那些人,至少有三分之一和沈大路差不多年纪,他们在公司犯了错照样得收拾包袱滚蛋……何况沈大路窃取我办公室里的文件,两者严重性不可一并比较。“
“苏蜜……”
“我咨询过相关法律条文,沈大路的的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窃取商业秘密。他拿走的机密文件,属于我们的商业秘密保护范围之内。“
“《刑法》里面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表明: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你看,如上所述,沈大路再怎么着,顶破天……三年之下吧。”
杨帆生扶额。
判了刑或坐牢就等于一辈子有案底。
四十八小时临近,沈家人到警察局保释,却被告知暂时不能保释出去。
见他又想插嘴,嘴炮附身的苏蜜立即截断他:“你不是想知道我怎么处置他吗?”
苏蜜微笑看着对面人,估计他心里mmp了吧:“首先第一点,我会辞退他,然后请检方那边对他进行起诉控告。”
当利益受到损害时,法律便是最好的保护手段。
这明显与他预想中的做法不同,杨帆生劝道:“文件最后不是要回来了吗,能不能双方进行协商调解,息事宁人?”
“怎么,我缺钱了吗?MAR声誉在你眼里算什么?”她冷冷道,“对于这种恶劣之徒的行为,公司绝不能姑息纵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