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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不如去夜店(第2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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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凌岳的境界,当然不能这么做,而是夹着一本书,是萨特的《辩证理性批判》。

凌岳坐下之前,已经很快就寻找好了目标,是旁边的一个女孩子。

她有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仿佛会说话一般,长长的睫毛往上翘着,俏丽地覆盖着眼珠。

玉鼻高拱而起,映衬着鲜红的樱唇,红白分明,分外动人。

说到樱唇,俏皮的上挑,又不失端庄,让人想要狠狠亲上一口。

凌岳的脖颈上戴着的,不是狗链一般粗的金项链,而是一块精致的玉佩。

此时的凌岳如同脱胎换骨一般,仪容精心修饰过,身上散发着淡淡的古龙水味,怎么看都像是一个高帅富。

有点遗憾是,凌岳的头发有点乱,因为发质太硬,很难打理,从小到大都很乱。

在这样一个物质高度发达的时代,只要你有足够的钱,能够享受到做梦都想不到的东西。

夜店不仅可以让你纸醉金迷,更是可以让你看到人间百态。

她的个头不是很高,一米六左右,苗条匀称,比例适中,略显丰满。

凌岳尤其喜欢她富有肉感的臀部,刚才还在偷偷观察,她走路时的臀肉是如何晃动的。

可是,她的腰部却偏偏纤细,没有一丝的赘肉,减一分太瘦,多一分太胖,这身材真是巧夺天工。

“这位美女……”凌岳带着优雅的微笑,问女孩:“能请你喝一杯吗?”

“好啊。”女孩随意应了一声,目光无意掠到车钥匙上,不由得一震,这是一辆保时捷911。

酒吧这个时间刚刚开始上课,震耳欲聋的音乐刺激着人的耳膜,迷离的灯光令荷尔蒙成倍分泌。

应该说,只要进到这样一个地方,即便你没有喝酒,也会感到醉意。

凌岳来到吧台前,先把车钥匙扔到吧台上,又把腋下夹着的东西放下,点上一支烟,浅浅抽了一口。

常言说,穷穿貂,富穿棉,狗卵子天天夹个包。

在腋下夹个手机包,这种流行形象早就过时了,处处透着推销员的寒酸和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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