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枪炮玫瑰(第2 / 5页)
胸口是招牌,背后还给三人绣上了名字,都是甘国辉开洗衣店的老妈连夜给他们整上的。
甘国阳看着陈星的球衣,后面绣着“ROSE”,问道:“你不是叫Ty吗?怎么又罗斯了?”
加利福尼亚是西海岸篮球氛围最浓厚的地区,人们崇敬那些街头的篮球英雄。
其中,北加州的街头篮球风格偏向于强硬、整体、求胜,其中以奥克兰为代表。
而南加州拥有更多的天赋,洛杉矶、圣迭戈,那里出了很多真正的天才。
旧金山的街头篮球氛围相对比较温和,cer这样的球队已经是硬派,可是和奥克兰那些野蛮人比起来,他们算温柔的。
对于甘国阳三人的挑战,史蒂夫拉文三人理所当然答应了下来,既然他们挑战在先还赢下了比赛,肯定要接受对手的复仇战。
甘国阳看着这些散发着颓废气息的朋克音乐人,无论如何也无法将他们和中餐馆联系在一起。
不过伊斯贝尔没有胡说八道,在经济衰退的大背景下,各家餐厅都在尝试新玩意儿来吸引客户,促进消费。
在中产阶级退出城区前往卫星城的情况下,那些嬉皮士、叛逆的年轻人成了主要的消费群体。
让他们安安静静坐在中餐馆里吃一顿饭是天方夜谭,可如果有朋克乐队在让他们进来嗨起来,他们愿意为此付入场费和消费酒水。
甘国阳思考了一会儿,说回去会和家里人商量一下,并提醒他们明天一定要来看比赛。
为此他们推掉了一支奥克兰球队的比赛邀约。
观众中有不少流浪汉、嬉皮士和边缘群体,甘国阳看到了雷蒙,还有那个伊斯贝尔,他们果然来了。
“MyGod,这是你们今天比赛要穿的球衣吗?”
“没错,我弟弟设计的,他真他妈的是个天才。”
甘国辉为三人专门设计的一套运动衣就是在他们三人的背心上缝上了甘家菜馆的招牌。
2号周六下午,田德隆区埃利斯大街社区中心的露天篮球场,甘国阳三人和cer的二番战,吸引了很多街头的篮球手和周围的街坊四邻、小朋友们过来观战。
这的确是甘家菜馆做一波宣传的机会,一个中华餐厅里出了一支了不起的华人篮球小队,是个吸引人的噱头。
篮球和足球这样的集体项目,都有着很深厚的社区基因,是真正的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的体育运动。
在美国,各式各样的篮球场、篮球馆遍布城市和乡村,街头篮球是比NBA更为悠久的体育文化。
在球场上,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公司高管也好,建筑工人也罢,又或者像甘国阳这样是个高中生兼中餐厅外送员,一旦你上了球场,这些场外的东西都不重要,人们只在乎你能不能投篮命中,能否抢到篮板球,是否会做出漂亮的传球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