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Moon hook(第3 / 4页)
轻松勾中两分,现场球迷和UCLA球员以为是个意外,毕竟大勾手这项技术大部分球员都会,但没有人像贾巴尔那样用的炉火纯青,成为常规得分手段。
因为斗牛犬的防守坚持一个原则:三秒区交给阿甘,其他人尽可能坚守岗位,加上球员们很强的体能,这让斗牛犬的防线韧度非常强。
而在进攻端,甘国阳开始向众人展示他的新技能。
在两次翻身跳投没有命中后,甘国阳不再去低位。
他拉到了侧翼45的位置给斯托克顿做挡拆,挡完后顺下接球。
UCLA设置了两道防线,莱特跟随,三秒区里格雷在等着。
这是进入大学以及职业联赛后,甘国阳要面临的挑战,他会经常遇到比他更加高大的球员,高中时的一览众山小是不存在了。
而他的武器,是速度、爆发,以及技巧。
还有甘国阳的那双长臂、大手和宽肩,他的有效身高比很多内线要高。
比赛刚开始,斗牛犬就开启了速度战,跳球得手的甘国阳快下到篮下低位,斯托克顿的传球精准、快速。
接到球的甘国阳运球一顶,翻身跳投试手感,球没有命中。
以甘国阳的爆发,他可以冲入内线隔着格雷来一个暴扣或者强行上篮,但也有可能被格雷和莱特夹击,错失得分机会。
格雷严阵以待,莱特紧紧贴住,甘国阳却没有运球往里走,而是朝着底线方向运了两步,接着一个UCLA球迷再熟悉不过的动作单脚跳勾手出手!
球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空心落入了网中。
格雷站在篮下一动没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而莱特想要干扰,却没跟上甘国阳的脚步,就算跟上了,这种大勾手,左臂格挡,右手高举,哪怕甘国阳6尺10你也是干扰不到的。
这球他出手很快,不过格雷还是尽力干扰到了甘国阳。
UCLA的球权,他们拿到球立刻将速度降了下来,开始投入到阵地进攻。
UCLA以约翰伍登的UCLA体系而闻名,这不是几个或者几十个战术套路,而是一整套关于篮球进攻的哲学和原则,它让UCLA制霸了全美十几年。
不过伍登的继任者们似乎都没有领会到UCLA体系的精髓,或者UCLA体系在球员变得更高、更快、更强的80年代,有些地方已经落伍需要改进了。
总之,在UCLA反反复复的传导球中,斗牛犬的防守并没有被撕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