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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给点颜色瞧瞧(第1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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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一天说不定要和霸王龙打。

甘国阳在克利夫兰29分8个盖帽16个篮板球的数据已经激不起丝毫浪花。

常规赛这种表现对阿甘来说太平常了,29分的得分太少,8個盖帽也就勉强够看。

赛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询问甘国阳,“如果你和泰森打一场拳击赛,到底谁会赢?”

自从泰森87年大火后,这样的问题就不绝于耳。

在NBA赛场,甘国阳已经是打遍联盟无敌手。

如何在漫长、枯燥的赛季中找寻乐子,让比赛变得有趣一些,在未来很长时间里都将困扰着甘国阳。

对他本人而言,这本不是问题,打篮球就是很有趣。

哪怕一年打100多场,哪怕一天一赛,哪怕一场比赛打90分钟,他都不会觉得厌烦。

但篮球是团队运动,靠一个人是无法赢球的,再强也不行。

甘国阳可以不懈怠,队友会懈怠,而且是一定会。

总决赛上怒摔罗德曼、托马斯,让甘国阳成为了联盟第一打架高手,无人敢质疑。

但NBA毕竟是篮球联盟,你在篮球联盟打架最厉害,颇有点相声界歌唱的最好的感觉(虽然甘国阳篮球打得也是最好)。

于是一些好事者就开始关心,甘国阳和迈克-泰森俩如果打一场,结果会是怎么样呢?

这样无聊的问题甘国阳原本懒得回答,他知道以后自己不仅要和泰森打,还要和阿里打,和福尔曼打,和霍利菲尔德打。

再然后和老虎打,和狮子打,和银背大猩猩打。

他有时候想,如果自己是个拳击运动员就好了,可以不用像篮球比赛一样,去考虑队友的情况。

他只用考虑自己和擂台上的对手。

1987年美国拳坛崛起了一位超人气的巨星,迈克-泰森。

他以凌厉的拳台风格,霸道的重拳,在全美拳击界刮起一股泰森旋风。

不光开拓者球员感到比赛无趣,那些报道开拓者比赛的记者同样需要一些新鲜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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