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第1 / 5页)
他可以阻止她去见亓墨,可无法阻止她喜欢上亓墨。
她还是嫁给了亓墨。
陆瑜第一次认输。
好在,他的邻居会帮忙准备三餐,他喜欢的女孩也渐渐长大,会懂事地帮他照顾年幼的小妹,他才有机会去留学攻读博士学位。
等到他回来的时候,曾经的小丫头已经考上了大学。
离开的这些年,他从未间断联系与她的联系,包括她的纠结选择专业的时候,他也支持理解,因为他们有着一样的眼。
他想参与她人生中所有的大事小事。
似乎这样,他们就会比其他人亲近了。
陆瑜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自己这辈子居然会被男人给上了。
他从小就是天之骄子,不但成绩名列前茅,长得也好。
除了父亲的朋友有个比他小几岁孩子是个物理天才,相比之下他的才气显得温和了些。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人生犹如天助般地顺利。
最喜欢的女孩子就住在他家对面,下了学,每天都先背着小书包跑来找他,请他教她做功课。
温暖的家,恩爱的父母,淘气的小妹,可爱的邻家女孩。
但是她太小了。他等了二十年,终于鼓起勇气向她表白,却没想到她会被自己最讨厌的男人抢了去,还怀上了孩子。
他很少讨厌人,即使多粗鄙蛮横的人,他都能理解包容。
唯独这个男人,他看不透,无法理解,所以讨厌。
亓墨整个人就是个危险的炸弹,可能随时会连带着旁人受伤死亡,却唯独他自己毫发无损。
将小武交给这么一个人,他一开始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几次三番阻止,依然阻止不了。
他不羡慕亓墨,因为他想要的,都已经握在了自己手上。
但是幸福就像是小时候色彩艳丽的氢气球,膨胀到了一定程度,就会砰的一声爆裂。
在他二十岁的时候,父母因为飞机失事而落难,留下一个十岁的妹妹。
嚎啕大哭的小鼻涕虫,成了他唯一的亲人。
他要上学,还要挣钱养家,照顾总因为想念父母而哭闹得小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