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亡灵,这样离去(第1 / 3页)
铃能够不用手用意念,搬动一些小东西。
他知道迷信的村里人不一定会容忍一个妖怪,所以他小心翼翼地没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情。
铃,渐渐长大了。可是令人担心的是他一直不长个子,快十二岁了看上去和七八岁的男孩没什么区别。
村里人挺着急,但铃自己却不怎么着急——可以帮助村里人干农活了,力气虽然和个子一样没怎么涨,但是可以偷偷用越来越强的妖术帮忙,干的比其他十几岁的少年们还强,闲的时候还可以一个人闯到山里采些药材打些小野味,让村里人啧啧称奇。
十二岁生日那天,也就是他被郝叔一家捡到的那天,他给自己放了一天假。铃一个人跑到了深山里面玩了个痛快:他和老虎打架、和猴子穿梭在森林里,最后打了两只兔子一只山鸡,抓着就往村子回赶。
他叫铃。
一个文艺得与这个落后的乡村有些不搭的名字。
因为这个名字是来源自放在婴儿摇篮里的名牌。
捡到他的那户人家请教了村里唯一识字的先生,然后决定把这作为他的名字。
他是一个弃婴。
就在铃笑着盘算着该把野味给哪家时,他闻到了一种味道——一种他再也不会忘记,但也永远不想闻到的味道。
硝烟的味道、鲜血的味道、战争的味道……
发生了什么?村子……村子怎么了?
暂且年幼的铃不知道,他的村子是在帝国境内的,虽然地处偏僻,但还是帝国辖地,而此时的帝国……正在与隔壁的共和国开战。
捡到他的那户人家没有就此收养他,因为他们还要照顾自家刚刚出生的男娃,也不巧全村人没谁家有多养一个孩子的余力,但善良的村民并没有放弃他,而是今天你家明天我家这样养着他。
他是全村的孩子,随村长的姓,姓王,王铃。
孩子渐渐大了,快到能够帮忙干活的年纪了,孩子成了一个快乐的孩子。
铃知道自己是个弃婴,但并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孤独的,比起其他孩子,他虽然缺少爹娘,但是却多了十几个叔叔姨姨,村里的人们都超好的,他超喜欢这个村子。
伴随着长大的时间,他也渐渐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被遗弃,自小早熟的他并没有让村里的任何人知道——他会妖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