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争风(下)(第4 / 5页)
李荣光的表情很精彩。
陆天豪无奈的摇首:“我真的不想打架。我只是友情提醒你,字迹模仿的不错,但是Wes Borland的名字拼错了,是Wes Borland,不是Wes Boland。你少写了一个r。。。。。。”
刘小莉把嘴靠在陆天豪的耳朵边:“你损人很厉害哦。”
陆天豪回答:“被你逼的。”
刘小莉娇笑:“我以后一定对公司忠心耿耿。”
毕竟女人和男人不同--灰姑娘的梦,是女孩的特权,也是一种可以实现的梦想。
可你几时见过男人做灰小伙的梦的?
套一句托而斯泰的经典名言“幸福的家庭各各相同,不幸的家庭各各不同”。在大学里,平庸的大学生各各相同,不平庸的大学生则各各不同。
因此,一直以来都备受女孩们青睐的陆天豪头一次发现,原来自己面对眼下的这种情况,竟有些无所适从了。
李荣光把自己看成了情敌,尽管他一再努力表示自己并没有要争抢刘小莉的意思,对方却不肯罢休。很显然,那个戒指已经给了对方先入为主的看法。
陆天豪无语。
。。。。。。。。。。。。。。。。。。。。。。。。。。。。
李荣光气冲冲的走了。
有一件事是陆天豪猜错了的。
最终,陆天豪只能决定给李荣光一点小小的教训。
他清了清了嗓子,然后说:“我的确不知道你是谁,不过对我来,就算知道也没有任何意义。事实上,我只知道你是今年大一的新生,上的的是国际商务,专攻市场营销,商务英语和会计学等科目。但你显然并不适合学这些,你的英语水平恐怕二级都过不了。你的家境不错,你老爸很有钱,你自己喜欢打篮球和开飞车,还是一个伪摇滚乐迷。你认为这些都是泡MM最佳的利器。但是我要提醒你,飞车太危险,而打篮球,即使你表现得象迈克尔乔丹一样,通常为你叫好的也都只是男生。女生只会在为自己男朋友擦汗水时稍微关注你一下。不管怎么说,你始终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就算你能叫来一票人马,也不能证明什么。事实上有时候女孩子是同情弱者的,如果你真得揍我一顿,表面上看来你是胜利了,但最终可能失去一个女孩的心。尤其是象刘小莉这样的女孩,她根本不会喜欢自己的男朋友整天惹事生非的。有那个精力,到不如好好想想做些什么有意义的事。”
李荣光的表情很痴呆,刘小莉则一脸的好笑。
“你怎么知道我的事的?”他脱口问。
陆天豪叹气:“我姓陆,我知道九大二年纪以上的学生绝不会站在我面前对我牛皮哄哄的说:你知道我是谁,这句话的。通常只有新生才会这么拽。你可以不知道我是谁,但你不可能不知道刘小莉在一家叫龙游的公司上班。小莉现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很固定,上学,上班,回宿舍。她的行走线路几乎是定死的。商贸系的教学楼离龙游公司是最近的,更是小莉回宿舍的必经之路。现在开学才两个星期,时间那么短,我猜你一定是因为近水楼台所以才认识小莉的,不然她才没精力搭理你呢。而且只有学商贸的才会认为自己和刘小莉比较容易有共同语言。你的篮球鞋不错,正宗的耐克,这世面上仿冒的太多,到是难得见一双真正的名牌。款式很新颖,应该是上个月新上市的,才穿了不到一个月就糟蹋成这样了,可见你运动量很大,也根本不在乎这鞋。这也说明你家里很有钱。你是开车出来的吧?现在大学生有私家车的不多,不过整天把汽车遥控器拿在手里晃荡着显摆的还真不多见。你很牛逼!真的很牛逼!不过实在没必要在我面前这么炫耀。顺便说一句,Limp Bizkit虽然是美国著名的说唱乐队,但是乐队的吉它手Wes Borland在2000年的时候就已经离开乐队了,可你的T恤衫上竟然还写着他和其他乐队成员的名字。难道你的这件新款意大利POLO是2000年之前出厂的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