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4章 技惊全场(第1 / 3页)
行家伸伸手,便知有没有。
这些士兵都知道,如果是在实战中,上尉与范建明遭遇,他绝对不是范建明的对手。
作为教官的上尉当然更清楚,范建明强大的气场意味着什么。
他在基地训练士兵,太懂得气场的重要性。
射击时的准心可以训练出来,但射击时的霸气,可就不是教官能教出来的。
现场所有的人,每天就是在这训练场上摸爬滚打,他们甚至用不着去听报靶器报靶,就能够感觉出范建明的成绩不会差。
最令他们吃惊的是,范建明射击时的那股霸气,绝对不是训练场上训练出来的,一定是经过血与火的洗礼,才有可能自带舍我取谁的必胜信念。
先不说手枪的一气呵成,五连发已经让他们感到不可思议。
别看手枪的后座力小,但因为枪身小,点发还行,连发的话,哪怕是个细小的抖动,都有可能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再就是步枪和冲锋枪。
而上尉一直追求的,就是能让自己的士兵,哪怕能够拥有范建明此时十分之一的霸气,他都能聊以自尉。
范建明一连串的射击举动,让上尉感到,他不仅仅是用枪的高手,而且那股霸气,绝对是从战场上的死人堆里凝集起来的,令人望而生畏,不寒而栗。
不过他们都是站在士兵的角度上,去解读范建明的霸气,却不清楚除了经历过血与火的洗礼之外,范建明刚刚射击的动作之所以一气呵成,完全是凭自己的意念驱使。
用普通人的话来说,完全就是凭着感觉。
步枪的枪管长,重心远,单手握枪瞄准都很困难,别说射击,更别说是连发。
再加上冲锋枪本身准星就不行,因为冲锋枪追求的是射速,实战的作用主要是用来封锁和威慑敌人,杀伤力并不大,但后座力极大。
正常情况下,双手握着冲锋枪,子弹能不脱靶,就已经是高手中的高手。
而范建明居然单手握冲锋枪,另一只手握步抢,两枪连发,弹弹击中靶心,就算摸了一辈子枪的真正士兵,恐怕都无法做到,何况他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黄种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算最终范建明的环数不如上尉,但他的气势和射击的速度,可以说完胜上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