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3 / 4页)
为了避嫌,她没有让褚简昭一起来。
殷淳于坐下来之后,一眼就看到坐在被告席上的顾靖南,那会儿她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双方的律师一直都在争辩,谁都不肯妥协。殷淳于一直都在神游,连他们说了什么都不知道。
审判官宣判之后,她才知道自己赢了这场官司。
法院的判决是,让顾靖南在一个星期之内去民政局和她一起办理完离婚所需要的一切手续,然后赔偿她精神损失费三十五万人民币。
但是褚简昭做到了。他说,有什么事别憋着。
其实她要的真的不多。她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就像现在,褚简昭一句这么简单的的话,就能让她哭成这样。
这次之后,殷淳于和褚简昭算是正式在一起了。虽然她和顾靖南还没有正式离婚,但是无所谓了。她已经完全不在乎别人怎么抹黑她了。
褚简昭和她说过很多次。
他说她不应该为了别人活着,不应该因为社会或者是周围的人给的压力就放弃自己本来的性格。
真是绝了。
她决定以后都不轻易在他面前动腿了。免得他又兽-性大发。
褚简昭看着她继续说:“我知道你没安全感,所以你矫情的时候我就迁就着。谁让我喜欢你喜欢得不行。有什么事情你别憋着。我要惹了你你就尽情地无理取闹。你高兴了我就高兴。”
殷淳于又被他说哭了。
虽然是独生女,但是她从小到大很少和父母撒娇,一般情况下是父母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
他还说,他最喜欢看她闹别扭的样子,女人就应该是这样的。
仔细地回忆了一下和他认识以来的点点滴滴,殷淳于才发现,自己竟然从他身上学到了那么多东西。
他比她多了十二年的人生阅历,每次她迷茫的时候,他都能用最简单的话将她点醒。
**
因为顾靖南一直不同意离婚,所以殷淳于只能向法院起诉。开庭的日子转眼间就到了。
很多属于自己的想法都憋在了心里。
可是她从来没觉得这是一件很委屈的事情。
她甚至觉得,收敛自己的个性是与人为善的第一步。
久而久之,她就把委屈自己当成了习惯。
他是第一个对她说希望她无理取闹一些的人。这是她的亲生父母都没有给过她的特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