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七章 忽悠(第2 / 4页)
他拿出手机,搜索到新闻然后让江阳看。
这是一则江阳和李鱼结婚爆出来以后,记者去江阳家乡采访江阳父母的新闻,采访中,这记者也是蔫坏,问江阳能和大魔王结婚,除了脸以外还有什么优点。谁知道,江阳父母争起了江阳长的帅是因为谁。俩人争的不是基因问题,是江阳刚生出来的时候,脑袋是尖的,特别难看,同病房的一个老太太说新生儿头是软的,你得把头揉下去。
江阳看着他们:“然后,约翰这个名字同希伯来语中的约坎那容易混淆,而约坎那在希伯来语中的意思是‘神慈悲为怀’,后来翻译到拉丁语中,就成了耶稣。”
边岸和二哈呆呆地看着江阳。
这一通忽悠——
他们不是信了,他们是服了。
他们见过喝大了吹牛皮,吹上天了让人一听就知道是假的那种。
“后来,因为我一直不老嘛,他们以为我有巫术,让我当了首领。我也依靠自己的经验,把部落带的很好,我们狩猎过很多猛犸象,但时间长了,他们又觉得,是我吸走了他们的生命,想杀我,我没办法,就跑了。然后我一路向西——”
江阳顿了一下。
这里有点不好圆啊。
电影中男主当了几千年苏美尔人,还当了腓尼基人,然后再往东碰见佛祖的——
没事。
他们也见过吹牛皮,但小吹一下,让你真假难辨的那种。但是,把自己吹上天,还他妈的旁征博引来证明,关键在不考虑江阳长生这个前提下,还让人真不好辩驳。
边岸觉得这是真牛批!
他把书还给江阳,这书里有江阳说过的山顶洞人和当时的地理变化,但穴居人生活细节,哲学这些都没有,看来江阳看了不少别的书啊。
他不由地竖起大拇指:“你绝对是我见过吹牛皮最清新脱俗的。”
但是——
去别的挪用点。
“我在藏地、沙漠徘徊了很长时间,尤其在一个有很深洞穴的绿洲生活了很长时间,每天在那个深不见底的洞穴旁边,思考自己生命的意义,我们甚至还曾经制造眼球一样的石头去祭拜这个洞口。后来,我离开了沙漠继续向西,正好碰到了佛祖时代——”
然后。
江阳给他们讲了讲,自己在佛祖身边学习,然后又去了中东一带部落生活,学会了希伯来语,还给自己起了个约翰的名字。
后来,他见人们生活难脱苦海,就把佛法传授给他们:“耶稣最初的哲学教义其实就是希伯来语的佛学,善,忍,义,爱,残忍的现实主义者承认,生命即它到处呈现的状态,天国意味着善,天国在它应在之处。‘我就是我’,这是佛祖悟出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