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三 大济朝官衔制度(二)(第3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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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征事,秩俸比六百石。
丞相史,秩俸四百石。
丞相少史,秩俸三百石。
东曹掾,领郡国事,主长史的任命,外出督州郡,秩俸比四百石。
西曹掾,领百官奏事,主府中吏之进退,秩俸比四百石。
两个伍为什,每十个人有一个什长。
五什为队,每五十个人有一个队率。
两个队为一屯,每一百人有一个屯长。
两个屯为一个曲,每两百人有一个军侯。
两个曲成一部,每四百人有一个军司马。
议曹,主谋议事。 辞曹,主评讼事。 奏曹,主章奏事。 贼曹,主盗贼事。 决曹,主罪法事。 集曹,主簿计事,秩俸比三百石。
二、太尉
太尉是朝中仅次于丞相的官职,专掌武事,地位和丞相相同,为最高的武官职位,秩俸万石,金印紫绶。官吏主要有长史和主簿。
三、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主要行使副丞相的职权,是丞相的助理,对包括丞相在内的百官公卿的一切行政活动进行监察,三公中地位最低,秩俸是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通常每五个部为一个营,即为一独立的作战单位,通常统军者乃将军或是校尉。
汉朝文职高官的掌职及俸禄如下:
一、丞相,金印紫绶,秩俸万石。
丞相司直,辅佐丞相,检举不法,秩俸千石。
丞相长史,辅佐丞相,督率诸吏,处理各种政务,秩俸比千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