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吃饭可以,化妆先(第1 / 3页)
在追这个女孩上也有点小松懈。
一个女孩只见了自己两次就对他许了了这样的诺言无论如何都是让他感动的,也许是因为这一点,钱一桑才彻底冷落了任雪。
在钱一桑的心里,姚桂花是女人中的奇葩。要不是是这个女人生养了他,钱一桑根本连理都不可能理她,她的三观跟钱一桑不是一路的,而且真的什么事都做不到让人满意。
他这个妈吧,非常的节省,非常的死板,非常的固执,非常的不可理喻。钱一桑是姚桂花的儿子,但母子俩平时见面除了问一句:“你饭吃了没?”就再也没有第二个话题。
所以,钱一桑的少年时期是孤独的,但并不是忧郁的,他的所有青春除了要应付学业和正常男孩子的乐趣一样,那就是玩。玩到感动了自己伤心了姚桂花。
钱一桑想虽然这个亲妈实在不怎么样,但这回倒是帮到了自己。
钱一桑和任雪后来还是没有旧情复燃,但跟周非叶也没有很好的展。
第二天傍晚在周非叶快要下班并纠结着要不要给钱一桑打个电话的时候,钱一桑电话进来了。≧ ≧
钱一桑的话像美女身上的腰,精细得没有一丝赘肉。他的声音无比温柔:“周非叶,我在接你的路上,你在哪里?”
周非叶心想这母子俩行事风格还真像,居然总是给人不断的制造惊吓:“那个……我今晚我有点,有点事。”她哪张嘴答应钱一桑今天去他家吃饭了。
钱一桑可真是自信啊。
人不能这么容易就妥协吧。
一半原因是钱一桑的工作在调到新单位后确实比较忙,还有一半原因是他自己的问题了。
钱一桑不是很清楚自己到底喜不喜欢周非叶或是因为有点喜欢周非叶这样的女孩才会疏远任雪。
周非叶是平凡的循规蹈距的有些小固执着的,但比起任雪她让钱一桑多出了一些安全感。
任雪是光鲜亮丽不甘平凡的但比起周非叶总好像少了些什么。所以,钱一桑似乎更喜欢周非叶这样的女子做他的女朋友。虽然很可能跟任雪这样的要更激情些更浪漫些。
周非叶答应等他一个月,这让钱一桑有点洋洋自得。
钱一桑抢白:“就是因为知道你有事,我才赶在你下班之前把你接走,为的是不让你为难。”
周非叶差点把手机扔了,这人真够可以的。
见周非叶没吱声,钱一桑知道自己已成功了一半。
钱一桑也是今天早上才知道他的母亲居然打电话给周非叶的妈妈让周非叶过来他家吃饭。
别说他自己的房间这几天凌乱的像猪窝一样,就他娘那吓人的厨艺要是在周非叶面前敢露一手的话肯定周非叶以后跟他连朋友都没得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