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好感(第2 / 4页)
尤其是……
温朝安的脸上浮现出一种近乎于迷茫的神色来,他突然低下头,在纸上写起来。
陆浅颂莫名觉得他这一刻是孤独的,他突然非常想站出来,走过去,看看他写下了什么样的字句。
“朝安。”
刘天桁点了点桌面,引温朝安看他,他小声说:“我去楼下换一本,马上回来。”
一向阳光开朗不拘小节的陆浅颂踏出半只脚,还没落实,又烫到蹄子一样收了回来。
不行不行,他想,坐过同一辆车的情谊算是个什么情谊,那之后两年了,不还是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吗?这么贸然出去,不就谁都知道他的目的是那个叫做朝安的小哥了吗?
陆浅颂站在书架后面,抱着本《如何让你爱的人爱上你》,在“如何和在意的人搭话”的事情上犯了难。
再说这边。
温朝安手上拿着一本红褐色的硬壳封皮书,看了一会,突然停下,似乎想在本子上写什么,可拿起了笔又不知该如何落下。他用笔杆点了点自己的下巴,模样犹豫,也不知在想什么,慢慢将目光投到远处——他坐的这个地方能看见楼下一层,下面人来人往,明明是图书馆,却不仅仅有人百~万\小!说,还有人步履匆匆,还有人说说笑笑。
温朝安一愣:“这本看完了?”
刘天桁点了点头,起身离开座位。
温朝安思绪似乎被打断了,又变回了平时的样子,他看着刘天桁下楼,扭了扭长时间不动的僵直的脖子,余光扫到一个人影,吓了一跳——陆浅颂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他身后。
温朝安神色讶然:“……”
怎么像个鬼故事一样。
温朝安拿笔在纸上点了点。
从陆浅颂这个角度看,能看见小少年的侧脸。
温朝安从小长在乡下,没有城里孩子精致,但算得上白净,尤其在城里住了小半个月,有温妈给他搭衣服,整个人看着清清爽爽的,说起话也没有特别拘束,和一年前在餐馆里紧张到一惊一乍的小男孩一点也不一样了。
他的侧脸很好看,挺瘦的,有些棱角,这样的样貌一般感觉都是在室外打球挥洒汗水的一类,对场外邪魅一笑能让女生疯狂尖叫。
可温朝安不是那类人,他喜欢百~万\小!说,喜欢安静,这样的面容配他的气质就显得很少见,是一旦注意到就很难再移开目光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