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第一次上朝(第1 / 1页)
西方外邦来使已经在大殿前等候。在张常侍的带领下,崔瑾、李愔和李治走进太极殿。李承乾站在李世民身旁微微点头,李恪站于文臣前面。崔瑾眼光一扫,熟人挺多,当然,包括自家祖父、伯父、阿耶及一干亲戚长辈。对李世民见礼。李世民和蔼地招招手,道:“来,小十三郎,站到朕旁边。”
崔瑾愣了愣,这个不符合规矩吧?李承乾笑盈盈地道:“表弟,你便和三弟站一块儿吧,也方便瞧瞧那些使臣的模样。”
这个行,虽然按照品级来说也逾越了,但好歹没到御座旁边竖立着当桩子就好。“谢圣上,谢太子殿下。”崔瑾拱手道。李愔和李治也跟上去,站在一起,这可是他们的位置。经过阿耶、伯父等人时,崔瑾微微点点头。长孙无忌笑眯眯地看着这个女婿,哎呀,如此年幼就能站在朝堂上,以后必定会居于众臣首位。他非常期待。
“宣外邦使臣觐见!”随着张常侍一声悠长洪亮的吆喝声,外面一遍遍地重复。崔瑾暗道,谁说这太监的声音就非得是尖细怪异的?听到这些内侍的声音,简直像在吊嗓子一般,并不比后世那些歌星差。
一阵悉悉索索的声响。接着,进来一大群人。这些人都经过了鸿胪寺的礼仪培训,所以都按着中原的规矩见礼,不过是各说各话,各穿各衣。崔瑾一听,还好,基本上都听得懂,不过是现在的发音和后世有些不同,但仔细辨识也能明白。有高句丽、新罗、倭国人,倭国人居然还是老熟人,曾见过一面的犬上一郎,他不是在大唐学文化礼仪的么,暂且也算驻华夏外交特使吧。至于突厥等,他一概看作少数民族,反正以后都是华夏的地方,也是华夏的子民。他的目光看向那些身着黑袍带着十字架的传教士。传教士们非常心急,已经被关在鸿胪寺好几个月了,一直未能见到这个国家的皇帝陛下,更别提传播圣音。为首的一名传教士上前,右手齐胸一摆,身体微欠,道:“尊贵的东方皇帝陛下,本人克洛斯阿尔萨,来自遥远的西方,是奉主的旨意前来西方传播上帝的福音,拯救这世间受苦受难人们的灵魂。”
翌日,崔瑾跟随崔芮上朝,不能说上朝,他先在偏殿烤火吃糕点看书,旁边有李愔和李治伺候着。李愔现在很是感激崔瑾,从那次幡然悔悟后,他老老实实地读书,老老实实地做人。开始,大家都还不信,以为他又要出甚幺蛾子,甚至有兄弟还冷嘲热讽,但是有兄长的鼓励,他咬牙坚持下来了,然后,他发现自己并非如老师们过去所言朽木不可雕,其实只要肯静下心,这书本上的字也不那么面目可憎,反而越读越有兴致。特别是兄长从崔府拿回的那些书籍,更是让他感兴趣,那么枯燥的《论语》《孟子》等等也编得如此生动有趣,不仅一看就会,一学就懂,而且记得住记得牢。后来,在课堂上,面对老师的提问,他侃侃而谈,让老师惊讶得嘴巴可以塞进一个鸡蛋。哼哼,某并非不是不爱读书,不会读书,而是你们教得不好而已。随后,兄长又拿回更多的书,自己也一一学了,懂得了更多的道理。“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表弟写得多好啊!
李愔笑眯眯地看着崔瑾,殷勤地替他倒上一杯蜂蜜菊茶:“表弟,喝口水润润嗓子吧,这炭火烧着怪让人口渴的。”
崔瑾道了声“谢”。这两年,李愔的变化极大,不再像历史上那般骄横,慢慢和他兄长靠拢,虽然才识上略有不足,但只要品行能修正过来,只要下苦功夫学习,自然是有用的。崔瑾也知道他的意思。放在茶盅,笑道:“那些书表兄看着可还好?若有不解之处,可以记下来让人送到崔府,我们可相互探讨。”
李愔的眼睛顿时亮晶晶的,欢喜地道:“为兄正是有好些问题呢,可是问了老师,老师又说我想得过多,只要按着书本上写的去做便是了。”
崔瑾微微蹙眉,这便是现在这些老师的教育方法有问题了,学生有何不懂之处,自然是要提出来的,就算是那问题有错,也该进行正确引导。知之为之不知为不知,哪能不懂装懂呢?书本是死的,知识是活的。其实学生能提问题,也表示他将书读进去了,并且能主动思考,这是件好事。
昨晚,崔瑾就将《若望福音》认真读了好几遍,主要是找到发音。所以,这个传教士的话他基本上也听得懂。所有的目光一下子集中到崔瑾身上,因为那怪人的话大家都听不懂啊!
崔瑾站出来,行了一个标准的西方绅士礼,微微笑道:“克洛斯阿尔萨阁下,你是来自法兰克王国吗?如今是克罗泰尔二世还是达格贝尔一世?”只是粗略了解西方的一些情况,对法兰克王国发展变迁并不十分清楚,主要是没想到过自己居然会转世重生到一千多年前的大唐,更没想到此时便有西方人不远万里前来东方传教。
听到那熟悉的口音,虽然有些发音不准,但那群传教士立即兴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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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愔随后提出了几个疑问,让崔瑾也刮目相看。这孩子还是用心去学的。遂一一作出解答,不过是小儿科的事情,咱后世好歹也是带研究生的。李愔听得连连点头,比老师们讲得透彻多了,浅显易懂,不像他们那样专用深奥的解释对付深奥的问题,就算是再简单的事儿都变得复杂了。
李治在旁听得昏昏欲睡,如果是讲如何赚钱,他肯定是精神倍儿足。他啊,真想听表兄讲那些故事,嗯,就像玦表弟写的那些故事就挺好。那条美人鱼真是傻啊,既然想让王子喜欢她,那就得讲出来啊,就算不能说话,那也可以写啊,告诉王子自己才是他的救命恩人。好吧,就算王子已经喜欢上了那位公主,那就拿着那把刀刺进王子的心呗,只有用他的鲜血才能让自己重新长出鱼尾。哎,可惜啊,她选择了成全王子和公主,甘愿变成泡沫消失在人间。如果自己想娶哪个小娘子,不管用什么法子都会让她喜欢自己,心甘情愿嫁给自己的。
李治仍在迷迷糊糊中憧憬未来,便被崔瑾唤醒。他睁开眼睛,便见自己倒在崔瑾的腿上,身上披着一件裘皮斗篷。他擦擦嘴巴,揉着眼睛:“表兄,你们说完话了么?”
崔瑾摸摸他的脑袋,笑盈盈地递给他一张手帕:“赶紧把嘴巴擦擦,啧啧,口水都把我的衣裳打湿了!”
李治一抹,哎呀,可不是嘛,嘿嘿地笑着:“哎呀,还是表兄疼稚奴。好舒服啊!”他美美地伸了个懒腰,顺手将帕子塞进怀里。崔瑾摇摇头,幸亏自己备了两张手帕。自己的东西,只要进了他们手里,就没有再能拿出来的。要不,让造纸场生产一批纸巾?只是这纸张的柔软度问题得好生研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