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无端、遗梦、惯道、离分(第1 / 2页)
到了八月,楚水苿跟任流生说父母让她回老家那边找工作,离家近些也方便。方便什么,不用说出来,两人似乎都明白。楚水苿只比任流生小一岁,已经二十三岁,在穗城呆了三年,独自闯荡,时间不短了,只是依然看不到未来在何方,父母自然就有点着急。
在之前几次一起出来的时候,任流生隐隐感觉到了她的苦恼,只是不知道怎么开解。自己的苦恼其实跟她是差不多的。在她幽幽地问任流生时:“你说我应该回去吗?”敏感的任流生知道她想让自己说什么,可是任流生只能沉默着。她要求的是雄性文化的魂,任流生现在还给不了她,自己的未来都不知道该走向何方,去往何处。又如何能给别人一个答案,一个承诺。
任流生没事的时候,还是经常会吹陶笛,之前学会的这种乐器,到现在的程度真的实现了任流生的一个愿望,让自己不用语言和文字就能抒发特定的心情。陶笛的演奏水平还是差强人意,任流生只是打算吹来给自己听而已,也没在乎这么多。刚开始想学吉他的时候,就想着试将心事付琴弦,情至深处,可会指断弦伤?且歌且行,何日有瑶琴?现在换了另一种乐器,也寄托了一样的情怀。
一直想追求一种随心所欲的生活,可现在越来越不明白,什么样的生活才是随心所欲的,真到那个时候,自己想做的事都做完了,又到哪去找自己想做的事呢?所以,事物总是充满矛盾的,相生相克,因为束缚才显得了自由的可贵,因为有了黑暗才会感觉到光明的温暖。在色彩学上是把黑色归入暖色系的,白色是冷色系,这跟黑夜白天的温度正好相反,从辩证法上讲,光明是从最寒冷的黑暗里衍生出的温暖,同样,极端的自尊也是从极度的自卑中诞生。
司马迁说过,那些书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其实,一个人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东西精通了,是因为他曾经的寂寞,不思考一些东西,是很难熬过那样的夜晚。说是夜晚而不是白天,是因为夜晚尘嚣过后的宁静,更有一种彻骨的孤独。
这段时间的任流生想的事情有点多,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就会有写作的冲动,断断续续地,拼成了下面几段话:
因为春的投生,漫天的柳絮趁机飘向渴望的圣地,痴痴地沾住软软的衣衫,却又无法长久。轻轻地滑落在坚硬的水泥地,没有滋长的条件,心绪只能随着终结,也停不下别人匆匆的脚步。目光没有停留一处,直直地望着前路。也许,真的没有感觉到,自己身上有人留恋过的痕迹。
那些飞絮带来的华彩音符,都是风吹起的旋律。那些调笑成偏爱的字眼,催开了花絮的心蕊,在偷偷地自喜,不自觉地害羞。
经常感觉到,本来心里就没有什么东西,为什么还是沾染上了思绪的灰尘,飘荡着,萦绕着不肯离去?心底的那点声音,真的就是伴随着青春成长起来的渴望?那为什么却没有倾向世俗化的那般强烈?只在身体里间隔着萌动的周期,有时还会静静地发呆,偶尔怪自己过份在意。
(只是,连清扫的微风都能让它吹起,又怎么甘心停在这无情的地板,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风化。
人最迷茫的时候不是不知道路的尽头还有多远,而是不知道自己还要在这点上停留多久。)
那些不安分的举动,渴望成长的小孩心态,只是说出了自己逃不出岁月在童年的安排,像捧在手里的沙子,渐渐从指间滑落,只剩下一点曾经有过的痕迹。闻到刚翻新的土地,带着泥土的气息,前面突然滴下的雨点溅起一股天地初始那种浑浊的味道。
任流生QQ签名:“七月?无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