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平静前夕(第2 / 3页)
正当雷诺天诗兴大发时,刘雨清适时的向那位酒侍使了个眼色。那酒侍年约四十,是一位法国人,对于葡萄酒的了解可以说是登峰造极无所不精了。他跟随雷诺天的时间已经快有十年了,对其的一些习性也是摸索的在清楚不过。
正在雷诺天吟诗之际,那位法国酒侍接过调酒师餐盘中的一瓶干红葡萄酒,先将酒瓶擦干净,再用小刀沿着瓶凹凸出的圆圈状的部位切除瓶封,接着用布将瓶口擦净,以极为优美的姿态将酒瓶开启,发出一声轻脆的声响后,在将酒倒入高脚玻璃杯中。动作连贯优美,一气呵成。足以体现出他是一位经验老道的酒侍了。而在欧洲,一位酒侍的开瓶表演也能得到相对金额的回报。
“真是好诗啊!”雷诺天接过法国酒侍的酒杯,放在手中轻轻摇了摇,算是给葡萄酒先“醒酒”。待到一分有余时,酒侍含笑示意,用标准的中国话道:“雷先生,现在是最佳的饮用时间。”
刘雨清默默的跟在雷诺天身后,看着手中提着水壶在给兰花浇水的雷诺天,他感觉这个老爷不单是在商场叱咤风云,无论他想要做什么,或是还没有发生的事情,他都能够高瞻远瞩,先旁人一步提前做好准备。
在雷诺天二人身侧,一直跟随着两人。两个穿着职业装的酒侍和调酒师,他们的出现只是雷诺天在赏花之余还不忘以酒相对。
兰花不益种植在阳光充足的地方,花性喜阴不喜阳,喜湿润而不喜干燥,喜通风却不能闭塞。古往今年赞赏兰花的诗句数不胜数,在全世界兰花的品种也是多达四万余种。个中优者要算是蕙兰和蝴蝶兰了。更备蕙兰为国宝之花,与白芷素有“王者之香”的美誉广为世人流传。
兰花的花语:高雅、淡泊,现在用在雷诺天身上在适合不过了。他不喜欢商场与政界的争斗了,也厌倦了昔日的风云时代。
“雨清啊!你说人们为什么愿意花费百万之财去买这一株兰草,到底是为了欣赏它的高雅,还是为了体会它的花香有何奇特呢?”
“喂!请问你找谁?”电话另一头传来一个年青女人的声音,甜得像是要把人的骨头都软化一样。
英聂听到这个声音后流露出一丝坏笑,直接道:“把电话转接到爷爷的办公室,我是英聂。”
年青女人的声音明显更加温柔了,轻啐一声,才道:“你又在哪里鬼混啊?”
“快点,我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和爷爷商量,听话。”英聂似乎在压制心里的厌烦,轻声道。
“好吧!”年青女人也仿佛听出了他的不悦,电话那头传来了另一个浑厚的声音,道:“小子,又在学校里出了什么乱子?”
雷诺天有专门养植花草的花房,他养兰花并非是为了利益,而只是为了茶余饭后有点消遣之事罢了。
刘雨清依然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穿着淡雅,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将雷诺天的话分析一遍后,方才仰面轻笑,道:“老爷子养花已经有了自己的境界了,雨清不如啊!”
“养花不过是为了消遣而已,何谈境界之说?”雷诺天是个从不随意说话的人,但只要他一开口,话中必有哲理。他看似简单的一问,实则是暗藏玄机。
为什么有人要花上百万去买一株花花回家?这个解释太多也太杂了,有人是兰花专业户,他们靠这个赚钱去养家糊口的。他们用百万之财买一株兰花就如同有人花上千万去买一件几千年的古董一样,只是为了其商业价值,但有人买这株花却只是为了欣赏它的高雅、淡泊,如果是贪官买走了,或许是为了掩盖心里的罪恶,但是文人墨客买走了,他们则为想要将兰花的诗情画意用毛墨永传后人。
将最后一株兰花欣赏完毕,雷诺天突然坐到一侧,叹道:“绿叶淡花自芬芳,深山庭院抱幽香。惠质不堪逐流水,露华何妨润愁肠。何人轻步踏小径,几杯残酒倾三江。怜花还需解花语,花魂诗魄传潇湘。”
“呵呵!”英聂靠在一边横出来的树干上,轻轻摇晃一下,瞟了四周一眼,小声道:“方家的老头子似乎已经知道了十五年前的事情了。”
“十五年前的事情。”另一头浑厚的声音开始变得冷淡了,等了足有一分钟后,才直接明了地说道:“你的意思呢?”
“虽然我们英家抵不过方童,但是,只要我们手里有他的宝贝孙女,你觉得他还能有什么作为么?”英聂一直平静的等待着电话另一头的回音,当那浓厚的声音变得阴冷时,他知道了对方的意思。站直身子,冷声道:“今天小丫头身边没有保镖,下午六点在她回家的路上行动。”说完,嘴角挑起一丝阴笑,收起电话,整理好衣衫才如同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又离开了。
雷氏家族别墅区,雷家老爷雷诺天所在的别墅外依然是花香鸟语。这里位于雷氏别墅区的正南方,也叫作南区别墅。雷老爷子最喜欢养植兰花,尤其是独爱国宝蕙兰,对其更是如痴如醉,喜爱的程度已经远远超越了金钱的诱惑。
同时,雷老爷子也特别喜欢在傍晚时分去别墅区后面海边山上的葡萄酒庄园亲自为每一株葡萄树种剪枝拔草,看着一瓶瓶装封的葡萄酒,心里总是感觉特别有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