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五五二章 李莲峰(一)(第3 / 3页)
根据这名编号为UcE4599的卧底证词,在李莲峰担任致公堂龙头老大期间,其帮会成员一直从事贩药、走私、洗钱等犯罪活动。
他本人从不亲自动手,并声称自己一无所知,“因为如果不知道这些事,他就没有犯罪”。
但事实上,手下人做什么、不做什么,包括杀谁、不杀谁,他说了算。
有一次,卧底完成一笔销赃盗窃香烟的生意后,对李莲峰表示感谢。
他说:“我没有帮你什么。”
他和一个捉刀人合作了一本回忆录,名叫《黑色帮派之子》。
他向好莱坞兜售自己的黑色帮派故事,想拍一部电影,以合法收入让下半辈子过得清白。
渐渐的,他重新建立了自己的社会关系网,交往的人群中多了不少社会名流,覆盖政、商、文、体各界,并不时以社区领袖身份出现在一些高规格场合。
2009年,他在旧金山市政厅前举行记者会,说:“我不能否认以前的犯罪记录,但今天的我,不再是罪犯,我不代表暴力和黑色帮派。”
他的首席辩护律师托尼·萨拉很有名,曾为许多政治组织领袖和黑色帮派老大打过官司。
站在一旁的司机乔治接口道:“哦,是我。”
于是,卧底塞给乔治5000美元。
还有一次,卧底感谢李莲峰让他有机会和乔治完成了另一笔交易,并将装有2000美元现金的信封塞到他的衣兜里。
“别,别,这机会不是我给的,是你自己争取的,”李莲峰说,“该死,你这是贿赂啊,老兄,这可不好。”但他并没有把钱退回来。
FbI称,2011年3月至2013年12月间,经李莲峰安排,他的5名手下共洗钱230万美元,过手抽了一成;3次倒卖盗窃烟酒,获利2.8万美元;协助一桩洗钱交易,获报酬3万美元……
他对李莲峰有着极高的评价:“每次我和他聊天,都感觉像是面对一个圣人。他温和、慈祥、贴心,能体恤别人的感受。”
是的,他说的是——“圣人”。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相信他的“重生”。
从2010年起,联邦调查局发起一个“白衣行动”计划,派一名卧底伪装成与西西里黑手党有染的东岸商人,想在西岸扬名立万。
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他极力讨好李莲峰,以打入他的世界,仅在高档饭店和酒吧招待李莲峰及其同伙就花费数百万美元,掌握了其各种一手犯罪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