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8、民国奇事18(第1 / 3页)
一些堂子的主人,白天让徒弟演戏,晚上就做陪酒、陪聊的营生。
男旦们在台上以男扮女,在台下被称为歌郎。
等以后再出门,这人多半儿就已经是贵人藏在府里姨太太了。
梨园里出身的姑娘, 嗓音好,身段佳, 眉眼流转间, 自有风流。
所以这时候纳戏子,俨然已经成了一种风尚——上海滩这帮大佬们,只要是好女色的, 身边多多少少都藏着一位梨园出生的姨奶奶。
要是这女人运气好,遇到个痴情些的,休了原配接回家去当夫人,也不是没有的。
远的不说,让秦蟒跟黄七月闹翻的那位“夜来香”,就是梨园出身的当红女伶。
原主可不就这样吗?
正当红的时候,连政界要员们, 也要尊他一声“墨老板”。
他身边围着的公子哥儿, 小姐太太们,更是数不胜数。
可一朝演砸了场子, 围在他周围的那些票友们就纷纷翻脸反踩了起来,那种恨不得他死的劲头儿——不知道的,还以为墨笙真做了啥奸/淫掳掠的缺德事儿呢!
然而他不过是唱砸了一出戏罢了!
女的如此,男的也逃不出这个怪圈儿。
当然,男人操作起来,就没有女的那么简单了。
这时候,上海滩里好男色的或者男女通吃的,皆往各大私寓里去。
什么叫私寓呢?
私寓是戏班子以堂为名,园主买入儿童与少年,立下卖身契,让其自幼就学戏,等成角以后,自有“性趣”不同凡响的公子哥儿前来捧场。
因着这种极为扭曲的社会地位, 唱戏时还没成角儿的, 就奔了命的往台上走。
一旦红了的,除了那些一心钻进戏眼里出不来的戏疯子, 其他人这时就已经开始给自己找后路了。
这个时期, 最流行的就是女唱生, 男唱旦。
唱生的女伶们一朝出了名,就有各界的公子哥、大佬们差人来请。
光明正大的请吃饭、请跳舞、请留宿,要是她看上其中哪个了, 不出几天,众人就能喝到摆桌的酒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