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回 趁乱而走(第1 / 2页)
崔薛抿着嘴笑了笑,暗想:“这就是美人的作用了。一句话不说,就引得两拨人先残杀了起来。自己正可渔人得利。”于是给老吉递眼色:等他们打起来,咱们赶紧走!
老吉微微点头,用一个不经意的神情作为回应:知道了,小崔!
崔薛看了看两行人,各自吹鼻子瞪眼睛,气势是够了。但却还差一个打起来的引子,所以还得自己煽个风点个火,才能让他们‘干柴烈火一相逢,便打得七零八落起来’。
“公主,狭路相逢勇者胜。听说你是最喜欢勇者?”崔薛不直接喊话,而是对着公主问道。声音不大不小,刚刚好能让强森和狼目黑翎听得清楚。
公主何等聪明,立刻反应过来。本来按照公主的脾气,是不屑于鼓捣对方打斗的,更何况还是因为自己。但吕齐一来喜欢崔薛,二来也着实是讨厌眼前的两股人马,于是不假思索顺着崔薛的话说道:“是啊。哪个女子不喜欢勇者呢?”
第三十八回趁乱而走
强森身后的马贼见老大被人奚落,准备出头。崔薛身边则早闪出了老吉和杰克,二人高头大马挡在崔薛的身前。
就这么一耽误,身后的‘黑鲔七枭’已经跟上前来。
“公主,这马贼找你的麻烦了?”狼目黑翎的语气中不仅没有愤怒,反而有一些意外的喜色。看来他心中反倒感激这几个马贼,不然公主一溜烟地跑了,还真不容易追上。
强森看见狼目黑翎一身贵族打扮,一副自以为了不起的神情,而眼睛则不停地在公主脸上扫视,心中首先不喜。于是,活学活用:“怎么,你这只黑蛤蟆也想吃天鹅肉?”他这是惯性思维,下意识地就把自己当做了第一个蛤蟆,所以说了一句‘你也想吃天鹅肉’。重音在‘也’字上。不自觉的言外之意便是自己既然是第一个,那么你便为第二个。
强森是个直性子,闻言啊呀一声:“草原上谁不知道我红发强森是最勇敢的?连狮子我都敢抓来当猫养!”说完一催坐骑,挥刀就砍。
狼目黑翎也不是善茬,冷哼一声,举刀相迎。两边旗鼓相当乱作一团。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崔薛催促了一句,夹马要走。却被吕齐嫌弃地看了一眼:“你逃命怎么逃得比谁都快?”
崔薛明白过来,嘿嘿一笑:“公主你先请。我给您断后。”
崔薛和公主吕齐不约而同噗嗤一笑。引得周边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
狼目黑翎不知道这句话什么意思,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愣在当场。但细细一想,随即明白过来。强森这是把自己比作了蛤蟆,而公主嘛自然是天鹅。想到这里,狼目黑翎大怒。他本是三河谷的王子,身份地位何其尊贵,却被一个出身低贱的马贼嘲笑,当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哐啷一声,八把宝刀同时出鞘。其实是狼目黑翎率先拔刀,但他身后的七个黑骑立刻跟着主子拔刀,动作整齐划一,所以咋听之下只有一个拔刀的声音。
崔薛心中一震,不由得默默赞许,暗觉这小子虽然讨厌,但领兵打仗或许是一把好手呢。
红发强森天不怕地不怕,怎肯示弱。哗啦啦一阵拔刀声随即也响起,只是拔刀的声音没有整齐如一。这帮马贼是乌合之众,气势上自然是不如黑鲔七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