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血洗银枪 第二章 杀手(第3 / 5页)
邱凤城道:“这是晚辈家传之物,晚辈并不敢以此自炫。”
他用手里的金枪指着邱凤城:“今天就是我们算账的时候。”
老人道:“我知道。”他的辞色也很温和:“昔年令尊以这对银枪力战‘长白群熊’时,我也在场。”
金振林道:“我们还有旧账,旧账一定要先算。”
“长白群熊”几兄弟个个都是强悍凶恶的巨寇,雄踞辽东多年,江湖中从来没有人敢轻犯他们的地盘。
金振林那一枪并没有失手,那一枪本来绝对可以刺穿邱凤城的貂裘,刺入他的心脏。但是金振林没有想到他还贴身藏着块玉佩,而且正贴在他的心上。
邱凤城虽然在危急中避开这一刀,前胸却已空门大露。金振林的金枪立刻闪电般刺入了他的心脏。
邱凤城道:“这是小婉送给我的,她要我贴身藏着,她要我不要因为别人而忘了她。”
他手里有刀,一把薄而利的雁翎刀。刀光一闪,斜劈邱凤城的左颈,这是绝对致命的一刀。
他的眼神忽然变得很温柔:“我没有忘记她,所以我还活着。”小婉无疑就是他的情人,他宁死也不愿背弃情人。
江湖中最有名的一杆枪,本来就是这杆金枪,金振林的金枪。可是现在情况变了,因为“银枪公子”已经在三年前击败了这杆金枪。从此金枪和银枪之间,就结下了谁都无法化解的仇恨。
邱凤城的父亲约得了“奉天大侠”冯超凡,力闯长白山,以一对银枪和冯超凡一对纯钢混元牌,荡平长白群熊的窝。这一战不但当时轰动天下,至今犹脍炙人口。
这个人穿着一身衣裳也是金色的,质料高贵,剪裁合身,这就是他的标志。所以江湖人只要一看见他,立即就会认出他——“金枪”金振林。
邱凤城道:“前辈莫非是冯大侠?”
这个人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来的,很可能就是在杜青莲和沈红叶突然暴毙的时候,那时候谁也不会注意到别的事。这个人瘦削,颀长,颧骨高高耸起,一双手特别大。这双大手里握着杆金枪。四尺九寸长的金枪,金光灿烂,就算不是纯金的,看来也像是纯金的。
一个黑衣人,黑衣劲装,黑帕蒙面,全身都是黑的。这个人比金振林更长更瘦,就像是一根黑色的箭,身法之快,也像是一支箭。
彭天霸叹了口气,目中已有了笑意,道:“原来一个人痴情也有好处。”
金枪毒辣,迅速,有力,而且比银枪长。一寸长,一寸强。但是银枪却更灵活,更快,招式的变化也远比金枪更多。看来金枪这次又必败无疑。邱凤城显然很想赶快结束这一战,出手间已使出了全力。就在他以全力去对付金振林的时候,一株积雪的梅花后,忽然又有个人蹿了出来。
那高大威猛的老人忽然道:“邱公子,我虽然不认得你,你这对银枪,我却是认得的。”
邱凤城冷笑,道:“你这个时候选得真巧。”金振林也在冷笑,忽然间拧身,垫步,金枪毒蛇般刺出。金光闪动间,银枪也出手。马如龙只有退后。旧账先算,这本是武林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