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谢朝夕夜宴自画像(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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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钱对他们来说已经不重要,女人对他们来说也不重要,取悦自己才最重要。
谢朝夕却放开了一丝对自身的‘束缚’,轻轻的依偎了上去,然后露出了一个病娇味十足的笑容:“你想拉我出去?但我···却从未想过要走。”
“以前十年,我都生活在这里,熟悉着这里,作为花魁,我受人追捧,享受夸耀,我用了十年,战胜了那些和我一起长大的朋友,用她们的未来,铺平了我的荣光之路。”
“离开了这里,以我的美貌,我能生活的更好吗?还有精细的食物,华贵的衣裳可供我使用吗?亦或是,因为这张脸,成为强盗或者地痞流氓欺压的对象?成为他们的禁脔或是玩物?”
说着她站起了身,从李浪的身后,‘厚厚’的抱住他,恨不得将李浪的那颗光头,压入心口。
谢朝夕却一派平静:“花魁便不是青楼女子了吗?”
李浪闻言沉默,想了想又问:“想离开吗?想离开,我可以帮你。”
“当然,赎身钱,你要自己出,我最多就是帮你和白帆楼背后的老板打个招呼。”
他并不是时刻都有这样的善心。
但兴致起了,做一些这样的事情,倒也无妨。
“所以我要的不是自由,而是荣华,我要成为最受瞩目的那一个,最被喜爱的那一个。”
“无论是李芊芊还是顾怜影,都要被我踩在脚下。”
李浪看着已经逐渐有些发癫的谢朝夕,暗暗的收起了神通,将一丝原本聚集在谢朝夕心口的‘病气’抽走,让她的情绪不再激动,而是趋于稳定。
人总是会习惯于,在于自身无害的前提下,任性的取悦自己。
在这里睡上一觉,是一种娱乐。
拉一个花魁出火坑,又是一种娱乐。
好像不同,其实一样。
就像那些拎着一箱子钱丢过去,警告某个公主,不要再在夜场里看见她的老狎客一样,他们不是蠢,好糊弄,而是在特定的情况下,换了一种满足自己的方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