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他来过(第1 / 3页)
真算起来,对顾云锦来说,那一次偶遇,离现在也就三四天而已。
她当时已经是等死的人了,回光返照,整个人清明,甚至可以下地走动。
顾云锦让念夏备了车,主仆两人去了不远的道观,她信三清,她想临死前去跟天尊说说话,求天尊让她下辈子投个好胎,再活得长命些,不要再跟这辈子似的,就二十四岁,连三十都没撑到。
吴氏曾说过,顾云锦这就是又矛盾又矫情。
顾云锦嗤之以鼻,她慕书香、喜欢书卷气,和她敬佩兵士,哪儿就又矛盾了又矫情了?
等顾云锦在杨家起伏,从牛角尖里脱身出来,再回想吴氏的话,她不得不说,嫂嫂说对了半句。
她不矛盾,但她矫情了。
“姑娘,”念夏抱着食盒出来,笑盈盈道,“您现在要不要尝一个?”
宁国公是开朝时封的,世袭罔替,到如今已经传了八代了,代代军功显赫。
这一代的国公爷蒋仕煜尚了安阳长公主,宁国公府从勋贵成了皇亲,无论是先帝爷在的时候,还是今上登基之后,国公府风光远胜从前。
小公爷十四岁就跟着父亲叔伯上战场,许是年纪轻轻手上就沾过血的缘故,他看起来比同龄的少年人阴沉些。
从前,顾云锦是不大欣赏这一位的。
她对将门之人排斥,哪怕小公爷文武双全,在顾云锦看来,还是个莽的。
别说是一个了,便是五个,顾云锦都能一口子吃下去。
只是这会儿她有些心不在焉。
在岭北时,顾云锦是见过小公爷的,或者说,她见过宁国公。
那时,小公爷已经继承了爵位,而他的父亲成了老公爷。
老公爷年轻时受过伤,落下了病根,年纪大了,就吃不消战事了,干脆把爵位给了儿子,自个儿在京中安养。
矮子里出来的高个,相对而言罢了。
虽然,顾云锦从前在京中时,见过小公爷的次数不超过一只手,说过的话也不足百句,但先入为主的印象就这么刻在了脑海里。
可平心而论,顾云锦是敬佩小公爷的。
她只是不喜武人鲁气,不过她毕竟出身将门,听祖父、父亲说过百姓疾苦、战场残酷,见过寡居的长辈,对于一腔热血远赴军营的人,她心中自有崇敬。
顾云齐去投军的时候,顾云锦也没扯后腿,只泪眼汪汪送他离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