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混入(第1 / 2页)
战争,这么遥不可及的字眼,在太平世界的这些读书人眼中,恐怕只存在于另外一个世界吧。可是现在,他却要亲自陪着她去战场了。一想到血腥与厮杀怒吼交织,一想到刀光剑影迸错,种天晟便觉得自己体内隐隐有血脉在贲张,他小腿在打颤,可心脏却在兴奋的大吼大叫。这一刻,他忽然很是盼望着能在杀伐之中过活。所谓书生热血,恐怕就是这个意思吧?
“天黑之前,咱们就能到绊马城了。”种天晟看了看地图,又看看天色,微笑着宣布。
苏沐橙呵呵笑着,伸手抚了下鬓角,小麦色的脸庞露出几分轻松。终于要到大濯国军队的驻扎地了么?
可随后,另外一个问题也摆在了眼前。她和种天晟该以一种什么样的身份接近濯澈这位太子殿下?且不说大濯国军队之中千军万马,光是手中这个小小地图,苏沐橙都有些搞不定,不知身在何处。
“在想什么?”种天晟忽然凑头过来,吓了她一跳。
苏沐橙是真的一去不复返了。同时“失踪”的,还有种家的种天晟。
最终,苏长清还是一力压下了这则在当地朴实百姓看来“风流”得紧的私奔事件,并搪塞说是“派人护送小姐进京去了”。
八月的天气,由南到北其实相差不多,都是热的狗吐舌头人跳河的程度。若有那贪玩孩子在大太阳底下呆的时间长了,便会有那絮叨妇人远远的扯开了嗓子喝骂,让孩子别晒坏了。
苏沐橙和种天晟两人一路上以兄妹相称,互相帮助之下,这一路倒也走的平安,只是这一路走,一路饥荒饿殍的景象还是有些糁人。过了甘州再往北走,便是一望无际的黄沙,除了偶尔出现的几将矮树淹埋的枯草垛子,便是呱呱凄凉鸦鸣,寸草不生的让人心里绝望欲死,无论如何都开心不起来。
看了N天的黄沙枯草,苏沐橙觉得自己累的都快要虚脱的时候,种天晟终于找到了一小处绿洲,于是两人停下来休息,顺便补充些水和食物。
“没什么,只是在想怎么混进去。”苏沐橙指了指地图,大濯国军队力量虽弱,可在如此一座小城周围驻扎三十万大军的话……还是一片人山人海。
“我们就说我们是来参军的,懂医术,可以当个军医什么的。再说现在咱们早就跟吐蕃他们打了几次,伤了不少人,正好缺会治伤的大夫。”种天晟似乎早就料到会面临这样的问题。
“军医?”苏沐橙马上便反应过来,参军!无论如何,现在大濯国军队中正是缺乏人手的时候,有人参军是最受欢迎的事。而只要能当了军医这一相对自由的军人,才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接近太子濯澈!
何其聪明!
苏沐橙紧紧抓着灰扑扑的斗笠,好让自己不被阳光侵犯而变成非洲难民模样。至于种天晟,这半个多月下来,倒是从一介白面书生变的有几分男人阳刚模样了——若是他此刻回乡,乡亲们必定认不出这个黑不溜秋的家伙就是当初那个成天抱着书本摇头晃脑的种书呆子了。
在经历了许多同甘共苦的事情之后,种天晟不但能不再被心中所谓的礼数束缚,自然而然的跟苏沐橙聊天,而且在爱情上也被苏沐橙慢慢的开导了开来。他甚至已经“想”清楚了,与其让心爱的女人痛苦,不如让自己的痛苦,让心爱的人幸福快乐,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何尝不是另一种幸福?
——强大的二十一世纪爱情观!
老实说,让苏沐橙和种天晟这般孤男寡女的一起出门,能不干柴烈火就已经很难得了,可这两人硬是守之以礼,处处礼让不说,对于男女大防偏还看的极重——这当然要全部归功于种天晟这位谦谦君子了,否则以苏沐橙时不时就要揩帅哥油的现代女性观念,他俩早就“出事了”。再加上苏沐橙知道在这乱世必须处处当心,于是一早就买了个斗笠,女扮男装了起来,这一路倒也太平。
一路之上,种天晟的种种好处也便自然而然的显现了出来,这家伙不仅书读的精,对医术也小有研究,苏沐橙甚至在跟他讲起一些在现代看起来奇怪无比的病症的时候,他居然也能够一一分析,说的头头是道。而讲到战争中军人们可能受到的伤时,种天晟便闭了嘴巴,神色之间有些异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