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4 食人魔族(第1 / 2页)
“你是说,这里是食人魔的养殖场?那我们岂不是危险?”小妖儿四下里看看,黑暗的树林里似有无数双不怀好意滴着口水的目光,不由下意识地向百里云生身边靠了过来。
食人魔,外形象人,只是体量足足是成人的数倍,残忍喈杀,他们并不是野人也不是野蛮人,而是实实在在的非人类生物,以各种动物为食,生食,特别喜欢食人,对他们来说,人类是无上的美味,每年都有无数人被他们抓来吃用,是人类深恶痛绝的种族之一。
“是的,这个可能性最大,不过不用担心,我们刚才的响声虽大,却比不上平时猛兽们打斗撕咬的响声,所以不可能引起食人魔的注意。”
“但是若是到了峡谷上面又不同了,食人魔既然将这里当作养殖场,说明人数必定不会少,他们乃是有简陋的社会制度的和领地范围的,一不小心就会进入到他们的视线当中,以食人魔对人类血肉的垂涎程度,被他们发现还能有什么好的下场?”
“若是有人连夜攀山逃走,说不定明天早上我们就会在这里面的山脚下面见到他们,当然是遇到他们的骨头,但更有可能的是连骨头都见不到,据说食人魔吃人是不吐骨头的。”
百里云生拿出一根足骨,足足有赤龙的大腿粗,可以想见生前的体型至少也有大象的两到三倍。足骨的上面布满了啃咬的痕迹。
百里云生他们在来的路上,陆续发现了多处大型动物的骨骼,从头颅和残骸上看,种类多达三十余种,并且从这些残骸的牙齿和爪子上判断,都是肉食类动物。
若是说这里生活着大型生物这不奇怪,但是多达三十余种体型比大象还要高大的食肉类生物这就相当的奇怪了。
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猛兽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这一片峡谷虽然足足长达十余公里,宽也达到了500米这样,但远远不足以让这么多的猛兽分配。
要知道,一只成年老虎的领地范围通常是10-15平方公里,就算是在食物丰富的地区,也达到了7平方公里的范围。如此一来,这一片山林不过十余平方公里的面积最多能容纳两到三只猛兽都算了不起了,这还要算上是雌雄合居的习性。
“至于说躲在峡谷中的契约者,其实也不过苟活几天而已,现在大家也看到了,这里面已经没有多少猛兽了,至少我们没遇到,说明场子已经被吃空了,过不了几天,那些食人魔就会再次将大批野兽驱赶进来,到时候,这个小小的地方里挤满了饥肠辘辘的野兽,你猜他们会成为野兽的食物还是食人魔的食物?”
“那我们怎么办?”小妖儿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紧紧挨着了百里云生。
感受着身边的温暖和淡淡的体香,百里云生轻轻耸耸肩:“明天天亮的时候走出去就是了。”
“可是,你不是说食人魔最喜欢吃人的吗,让他们看见怎么办?”小妖儿此时人类女性的本能完全占了上风,已经无意识地忘记了自己是个来去如风,本领高强的女战士。
“是啊,怎么办才好呢,据说食人魔尤其喜欢将人油炸,据说这样吃起来外焦里嫩,骨头都是酥脆的,嘎嘣嘎嘣又香又甜,当真是无上美味!”百里云生哈哈大笑,当然,实在是忍不住,只能用手捂着嘴,不让声音太大。
如此密集的数据,只能说是有意为之,而这个到底是人为还是别的智慧生物所为,就是一个问题了?
从骨骼上噬咬的痕迹来看,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人为,因为人类的牙齿是平的而不是尖利的。
但其中还有两个问题,其一就是这根骨头并没有火烧或且水煮过的痕迹,也就是说是生生咬着来吃的,而且上面牙印宛然,深入骨髓,这根足骨质地细密,百里云生用之对准身下的一块小石头敲打上去,石碎而骨无损,可见其坚硬的程度,而这吃骨头的生物竟居然可以将之咬进骨髓,可谓是咬力惊人。
其二就是这个牙齿印明显比人的牙齿要大,从距离上衡量,起码有牛的牙齿的距离,若是人长得象牛一般壮硕,那岂不是传说之中的巨人,但是传说中的巨人又好象不止这点,起码可以要更大两三倍才符合人们想象。
事实上,这个时候,看过小妖儿提供过的这个位面有限的资料的三人(不包括赤龙)都不约而同的想到一种生物:食人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