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昊邦对鬼王(第1 / 3页)
“咦,”雷萨奇道,“你的衣服不会烧着吗?”
“找秦博士定做的。”昊邦说,“否则一变身就赤身露体,也太不方便了。”
雷萨看向秦博士,“老秦,你怎么不知道给我做一套衣服?”
“你也没找我定做啊,”秦博士嬉皮笑脸的说,“你要说了,我肯定便宜点给你做件伸缩性超级好的衣服。”
雷萨的脸有些黑了,他想起自己那么多次变身后,四处找东西遮体的窘状,不禁气从中来。
“昊邦和鬼王过两招吧,”翁白说。
秦博士用了两天时间,修建了一座20里长的虎步赛训练场,三个队长已经带领着队员分头操练起来。
昊邦,七星社领袖,在法则之士到达地球之前,一直是地球上最一流的高手,平生很少出手,出手后几无败绩,唯一一次失败是对阵翁守仁。
作为一名杀手,昊邦却不用任何致命的兵器。
他的拳头就是最好的武器。
“嘿,别生气啊,”秦博士看见雷萨怒气填胸,马上就要变身了,急忙安抚道,“我免费给你做一件还不行吗,明天就能做好。你我兄弟一场,我秦博士够意思吧。”
“哼。”雷萨怒气消了一些。
最初,昊邦和所有练硬功的人一样,用铁砂、树桩、石柱练拳,他的拳头不知断裂过多少次,每一次断裂后的重生,骨头都会变得更粗更硬。后来,他的拳头硬度已经和玉石相仿,远超钢铁了,再加上血肉之躯特有的柔韧,他可以用拳头硬碰最锋利的刀刃,拳头的击打力和一流高手用重刀劈砍的相当,但是拳头作为身体的天然组成部分,在灵活性上自然要比任何兵器都要优秀的多,长兵器虽然占了个攻击范围的优势,但是昊邦浑身同样坚逾钢铁,不避刀枪,所以即使对战长兵器时也不吃亏。
进入后地球时代后,昊邦也发生了变异,他的拳头、他的身体,变得炽热化了。
炽热化变身,不仅给这名刺客增加了“生人勿近”的外貌,更极大的增加了他的打击力。
“能和鬼王过招,一直是我的心愿。”当下,昊邦微笑着率先站出来,他一身红色紧身衣,拳头骨节粗大,虽然体型比烈阳和翁白要小上一号,但有一种花豹特有的力量感和敏捷感。
由于对阵的是鬼王,昊邦不做任何保留,直接进行了变身,他的身体好似碳化了一样,变得黝黑,火焰舔舐着烈阳身上的红色紧身衣,紧身衣却没有任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