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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皆看皮相,我也不免落入窠臼。两个陌生人,想要拥有深入了解彼此的欲望,至少得先给彼此留下一个好印象,只有这样,晕轮效应才有它的用武之地。为此,我早上六点便开始起床化妆,化了卸,卸了化,总觉得还能化出更好的模样。却不料几次三番下来,我累得半死、心力交瘁,倒一次比一次化得难看。可见付出与收获果真不总是对等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却往往是真的。这个认知真让人难过。
我的努力的结果就是我马上就要迟到了,这是我第一次相亲,据说对方是一个外科医生,温文尔雅,却掌握生杀大权,日日与阎王爷抢命。我对这种人总是怀着崇高的敬意,要知道,他能把手术刀使得出神入化,而我连菜刀都掌握不好。他能把手术台上的人剖切缝合、让他们起死回生,我却连只鸡都不敢杀。当然,救死与杀生,这两者之间有着质的区别。
我到约好的餐馆的时候已经超出约定时间三分钟,对方已经端坐在那里,不知在沉思些什么。
说实话,我有点紧张,不,准确的说,我非常紧张。尤其是我还迟到了,我更紧张。
“你要是想哭就哭,别这样虐待自己,”一个声音把我从臆想中唤醒,“这种要笑不笑、要哭不哭的样子真的很丑。”
我的脸一下子垮了下来,差点真要哭了。
“我这个样子,真的很丑吗?”我问,一边从包包里翻着镜子。虽然我很少如此庄重地装扮自己,但好歹今天也是经过挑挑拣拣、修修改改大半天这才出门的,尽管我对自己的手艺也的确没什么信心,不过,至少,没有很丑吧?
“说实话,其实……”
“我觉得还挺好看的啊。”我打量着自己,不觉间便把眉头拧成了两个牛气哄哄的结。
当我推开门踩着高跟鞋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往外跑时,正碰到林溪从外间回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v领体恤,阳光斜斜地洒在他身上,活脱脱一个妖孽的形象。我眯了眯眼,适应了这略显强烈的光线后就又迈开步跑起来。
“咦,今天这副打扮……你是要去表演杂技吗?”林溪一把抓住我的左臂,一双桃花眼里,满满的,都是促狭的笑意。
“表演你个头!”我翻了个白眼,伸手去拍他落在我手臂上的手。“快放开,我马上就要迟到了。”
“什么事这么急?”他问,“今天是端午节,法定节假日,怎么,你还得去带孩子?”
“去带孩子用得着这样吗?”我指指我这身打扮,用看白痴的眼光白了他一眼。
“一一,你怎么还没走?快点去啦!”妈妈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我才突然反应过来我原来便是一个即将迟到的人,再说几句话,也许就成了已经迟到的人了。
于是我匆忙把镜子放回包中便要往外跑。
林溪依旧追问我要去干什么,“相——”我深呼一口气,幸好没说出来。“听你的话,去表演杂技啊!”
我终于成功地摆脱了这个妖孽,一个人扬长而去。
坐在计程车里,我忍不住又从包包里拿出镜子来审视着自己。如果我的审美观没有问题的话,我长得应该不丑,鹅蛋脸,玲珑鼻,就是眉毛稀了点而已。况且人常说,“一白遮百丑,一胖毁所有”,而我刚好不胖而且挺白,至少肯定不能算丑。想到这些,我微微放下心来。
“说的也是,”他笑出声来,“你这个样子,出去不得把孩子们吓死。”
“你!”我正想咬牙切齿,转念一想不能坏了这一身美好形象,只好把心头的怒火忍下去,换上一副明媚的表情看着他。
“你……干嘛?”他怔了一下,一副被吓到了的样子。
我从来不知道我这样做会有这么强大的威力,但如果只要这样便能让这个巧舌如簧、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妖孽变得吞吞吐吐、噤若寒蝉,我不介意多做几次。
于是我又冲他一笑。我想,如果我能看到自己的话,一定会被自己的笑给魅惑到,那该是怎样一个倾城倾国、颠倒众生的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