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第1 / 5页)
“姑娘。”
倾城正熬着药,顺便晒着太阳、喂着鱼,听见背后有人叫她,于是回头。
那是一个娉婷婀娜的少女,乌发如瀑,飘逸的纱裙包裹着曼妙的身姿。少女手上举着一个红漆托盘,这是汉时古物,托盘之上是一个琉璃盏,盏上盛着满满当当的珍珠,几乎快要掉出来。
南浦合珠,颗颗圆润,大如龙眼。天生圆润的珍珠已是万中得一,要大到这种程度的珍珠,百万之中才得一粒了。
更何况它们是少见的黑珍珠。
半倚水榭阑干,将一袋鱼食撒入池中,成群的锦鲤立时游过来争抢不休。倾城抬头,阳光暖融融的洒在身上,刺眼的光线使得她眯了眯眼,倦意上头。
这样好吃懒做的日子,真是有些无聊啊。
回想起离开红人馆的那天,那热闹的场面仿佛如在昨日,居然已经过了很久。
他离开的第二天,一辆黑漆马车停在红人馆前,侍卫长手持官文来接她。
马车上一个烫金的烙印,那是太平王府的徽记,无人不识。
“是九公子命奴婢送来。”少女的嗓音轻轻柔柔,婷婷跪下,双手举盘,将琉璃盏中黑珍珠递到倾城面前。琉璃盏本身晶莹剔透,略带橙黄,不但不会夺取黑珍珠的光彩,还会衬得它更加夺目。
只是,倾城脸上并无喜色,反倒轻轻叹了口气。
这个人,活得未免太过精致了些。
即便平日送件礼物,他也要用最合适的器物承装,不仅要名贵,还要能凸显礼物的美,各处细节,无一不讲究。
这样的事,偶尔一次倒是惊喜,但若这人时常不在,却还坚持每日派人如此送礼,任谁也会审美疲劳的。昨日是蜀中雪缎,今日是黑珍珠,明日或许又是大宛汗血马,再后日……这人似是极喜欢送她礼物,天马行空,看似毫无章法,却又个个名贵,件件精致,无一不是投她所好。
因为天还亮着,红人馆的小倌们梳洗未起,一群面容姣好的男人蓬头垢面,争相而出,纷纷凭栏张望,表情皆是目瞪口呆。
倾城的调/教手段闻名清平里,秦楼楚馆林立的清平里,倾城的罪奴身份和她的手段一样有名。太平王府好大的手笔,竟然消了她的罪籍,转为平民?并且还接她入府?
众多羡慕嫉妒的目光中,唯有年轻的红人馆主负手微笑,对她从容叮嘱:“好好过日子。”风尘多年,她仍能独善其身,少不了这个男人的援手,只是不知道现在无聊透顶毫无刺激的清闲日子,是不是他想要她过的“好日子”?
倾城幽幽叹了口气,瞥了一眼身边小桌正熬着的药汁,估摸着火候到了,便又往里添上两味药,加一瓢无根水。
独家秘方的伤药膏。最好的灵芝雪莲人参虫草等名贵药材使劲往里扔,最后也只能喂得出一小盅。如果不是这人确实需要,而且有钱,她一辈子也不想熬这么奢侈的药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