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最强(第1 / 2页)
外人如城本来就容易引起众人的关注,如今看着他们竟与城中颇有威名的三兄弟起了冲突,周围早就悄悄围上了不少人。那大汉见徐长福如此没种,敢做敢不当的模样心中很是厌恶,当下大手一挥。
周围的围观群众看到这一幕,皆是双眼一亮围了上来。
有仗打了?有意思,他们最不怕的就是惹事,最喜欢的就是打仗,如今正好可以见识见识这些外来的病秧子们的本事。
总不至于一拳就倒那么没用吧。
见到这一幕,共平会众人皆是变了脸色,就连一路上总是云淡风轻的他们的主上都变了脸色,隐隐有青白之色浮现。
秦人喜武艺切磋,也好面子,站在擂台上的那一刻,无论自己善用何种兵器,他们都会自觉抛下,赤手空拳与对手搏杀,一是为了彰显自己的武力,二是为了磨砺自己武道精进。
擂台之上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为了不被打败,他们往往也会无所不用其极,牙咬头撞,甚至袭击男人某处要害都时有发生,只要不用外物,他们认为这些手段并不丢人,毕竟也算自己的本事不是?
被男人称作二弟的黝黑大汉,脖间有一道深深的咬痕,愈合后的伤疤横在皮肤上,浅粉色的血肉有些外翻,在脖子上突出明显的一大片,只是看这伤疤都能让人联想到他那次的对战究竟有多险恶。
他对自己这伤痕很是得意,那是他的“战绩”!就算伤重失血过多险些丧命,可他还是赢了,对手的样子可比他凄惨多了,他赢了那个在城中颇有威名的对手,顺带着自己在城中地位也是水涨船高,这一切只要别人看到自己身上的伤痕就能忆起,所以每当有人看向自己的脖子他就会格外自豪。
伤痕是真男人的象征!
“……妈的,谁让你多嘴了!”赵儒额头青筋暴起,上去就给了徐长福一脚,他们的行踪本来就该低调,可偏偏这个混玩意儿给他张嘴惹事,这么想跑早怎么不跑,万一真打起来,他们可是真的有全军覆没的危险!秦人的悍勇可不是说着玩的!
“呸,”徐长福冲着赵儒吐了口口水,“挠痒痒似的,怪不得人家说你病秧子,跟我逞什么威风,有本事上去打啊!”
“你!”……他要是能打还至于这么着急吗!!
“都给我滚。”一道冷淡的女声传来,亲卫们从中间分开一条路,手持猎兽刀的纳莎从后面缓缓上前。
她终于也忍不住了,要说队伍中的战力,除了主上就她最高,她总不能让主子动手,所以只能自己出面,快速震慑住这帮蛮子,她也好早点找地方休息。
“哪里来的狗,乱吠!”队伍里所有人都没有妄动,出人意料的是徐长福竟然接下了这三人的挑衅。
卫青大概能理解一点他的目的,都是为了想办法脱身,可是他这做法也太明显了吧,卫青默默扶额。
“你说谁是狗?!混蛋,弱鸡一样的东西,有本事来跟我打一场。”那位二弟顿时大怒,向前冲了两步想要去抓徐长福的衣领。
亲卫们奉了主上的命令看守卫青几人,又怎会轻易让他们被别人随意接近,哪怕是起了冲突也不行,那大汉一动,亲卫们也迅速反应过来,自发的挡在徐长福身边隔绝了对方视线。
“切,我还当你是什么好汉,结果只是嘴上逞能,仗着手下多就想随意惹事?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