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多行不义必自毙2(第1 / 4页)
“这并非是恶意行为,而是客观无奈的结果。合理的违约金既可以惩戒恶意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也可以让被告得到人道主义的帮助,对社会来说,正好彰显了法律是为人而存在的根本原则。惩罚不是法律的根本目的。”
……
明珠不希望跟花漾拖得太久,这一点就跟卫星海以前那次一样,都希望能速战速决,不给公司造成大的影响。所以她委托程浩南尽快递交了答辩书,并积极回应法官的约谈。
“有种,她竟敢承认违反合同,牺牲自己来维护蝶衣媚影,好个舍车保帅!我小看她了!”潘永年看到法院发送过来的明珠的答辩状,脸色变得很难看。他把答辩状递给律师:“你看看,她这样有用吗?”
律师看完后,有些犹豫地说:“不能说没用。可能会对宣判结果有一定影响。”
“妈的!你想法子帮我搞掂!网里的鱼还能让她跑了!”潘永年恶狠狠地说。
很快就到了开庭那天,花漾律师与程浩南针锋相对,你来我往,论战得非常激烈。
晚上回到家,明珠看到大哥卫星辰竟然已经等在那。而家公家婆都异常沉重的样子。
大家看到她都站了起来。“你回来了,吃过饭没有?”家婆心疼地问。
“呵,我随便吃了些东西。你们怎么都在,是等我吗?”明珠笑了笑,有些惊讶地问。
“我们听你大哥说了,他这次给你们惹了大麻烦,这下可怎好!”家公焦虑地看着明珠,想要知道事情变得怎样了。
卫星辰非常惭愧,说:“都怪我,考虑不周。我应该问过你的。”
“被告人与蝶衣媚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蝶衣媚影,为了她的丈夫。被告利用自己是花漾设计师的条件,把能够为蝶衣媚影创造利益的设计图交给被告人丈夫的哥哥,投入市场。其行为明显违反了保密协议,是恶意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被告人确实是为了她的丈夫才迫不得已做出了违反合同的行为。但其本人并无侵犯商业秘密的主观目的。首先,被告交给蝶衣媚影使用的设计是花漾淘汰不用的作品,被告没有做出伤害雇佣公司利益的行为。其次,被告虽然与蝶衣媚影一直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她在花漾工作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一直兢兢业业,竭尽全力为公司创造利益,就算被告与蝶衣媚影法人代表卫星海结婚后,她也恪守合同要求,继续留在花漾工作,反而是花漾对其有所猜忌,逐渐减少采用被告的设计作品。而且有证据表明,直到花漾告知被告将起诉她之前,被告即使掂记着重伤躺在医院无知觉的丈夫,仍然回到花漾去上班。由此可见,被告一直就没有想过要违反与花漾的合同。第三,被告在丈夫遭遇车祸形同植物人的情况下,既要照顾丈夫,又要抚养年幼的女儿与及年老的父母,还要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她能不顾及丈夫的公司,任由其无人管理而破败下去吗?那是她的家人和重伤的丈夫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她必须守护住。这就是被告迫不得以最终违反合同,兼顾了花漾的竞争对手蝶衣媚影的设计的根本原因。原告方认为被告恶意损害受雇公司利益的观点,对于一直努力为公司创造利益的被告来说,是一种侮辱和否认;而原告方索取天价违约金更是非人道的行为。”……
“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并警诫受雇者遵守职业道德,坚持诚信,违约金的设定是有必要的。签订合同是在双方意愿下的行为,被告应该知道遵守合同的必要性。”
“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违约金的设定确实有必要。问题是,天价的违约金是否合理。雇佣方与受雇方在签订合同时所处的位置本身就是不平等的,受雇方为了得到工作,不得不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被告是绝对想象不到日后会违反合同,如果被告有心违反,一开始就不会答应如此霸王的条约。现在的结果是,被告因为突如其来的家庭变故的客观原因,不得不违反了合同,被告甚至不知道其行为是会触犯保密协议的,因为被告一直认为其设计作品是被雇佣公司淘汰掉的作品。被告被起诉并告知其违反协议触犯法律后,愿意承担法律后果,但是希望法官大人能考虑其非主观原因的过失,与及迫不得以的苦处,酌情减轻处罚,把天价违约金变成其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的金额。”
“……这会助长不诚信的行为,不能惩戒恶意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对社会影响恶劣。”
“大哥您不要这么说,这件事不能怪大哥,他们是早有准备,算准了我们一团乱才趁虚而入。但是大家也不要太担心了,这件事不一定就会如他们所愿的!我已经找到办法了,虽然说可能还是会遭到一定的损失,但结果肯定不会很糟糕!星海的朋友程律师很有把握帮我们打好这场官司,我已经问过了!”明珠信心满满地说。
大家听她这么说,紧绷的神经才感到放松了些。
“如果是这样,那就太好了!”家婆说。
“嗯,正好,托那恶人的福,我现在是可以名正言顺地回蝶衣媚影了。”明珠笑道。
大家顿时听说她回公司,顿时都喜上眉梢。虽然她只是个新媳妇,但现在大家都不由自主地把希望都放在了她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