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那山那水那人(下)(第2 / 3页)
也许是英雄的行为,也许是英挺的外表,总之,那姑娘一下子就爱上了翟行远。她本来是厦门大学的学生,假期和朋友来广州玩的,两地虽然距离遥远,但是,只要有时间那姑娘就会跑来找他。
十年浩劫转眼过去,社会新气象,好多人都离开离开“老房子”准备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作为一个在社会上混迹多年,二十刚出头的大小伙子,翟行远决定也离开这里,去南方闯一闯。
带着一部分愿意同行的手下,他们一起坐上了去往广州的火车。在广州转了几天,翟行远发现,好多东西都十分紧俏,可以说是有价无市,后来经人指点才知道,原来这些东西都是“水货”。
翟行远决定也干这个虽然风险大,但是暴利的买卖。
他有底下有人,虽然是在陌生地界,对这么一伙孔武有力外来者,“地头蛇”也不敢轻易招惹。
翟狗蛋走过去,满怀愧疚的叫了声“姐”。
陶婉莹一听,便激动的向着他大喊:“你滚开,我不想再见到你。”
追悔莫及的翟狗蛋,愤怒的翟狗蛋,像蛮牛一样冲了出去想找乔大宝算账,可是,找到了又如何呢?他毕竟还只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最终,一次又一次的被乔大宝揍倒在地上。
被打的鼻青脸肿的翟狗蛋从来没有那样绝望过,爹妈死了,现在又害了待自己好像亲弟弟一样的陶婉莹,她都不想再见到他,甚至他连揍乔大宝为陶婉莹出出气都不能。
蜷缩在雪地上,直到被冻的全身僵硬,翟狗蛋才从地上爬起来,有如一只无家可归的小兽,带着一身的伤,在那个寒冷的冬夜里悄悄的离开了那个他生长的小山村。
跟了几趟船下来,翟行远摸清了门道,就开始带人自己单干,因为为人仗义磊落,慢慢的在广州的圈子里也闯出一些名号。
手中有了钱,自然是要花的,自然也成了一些咖啡馆、夜总会这类新生事物的常客。
一次,翟行远在一家酒吧里见到了一个穿桃粉色连衣裙的姑娘,高挑的个子,长长的头发,白皙的皮肤,扑闪扑闪的眼睛。不知怎的,他就想起了陶婉莹,倒不是说两人长的有多像,而是她们身上有一种相同的东西。现在的翟行远知道,那种东西是良好家庭出身长期积淀下来的气质,说白了,就是种大家常说的所谓“贵族”。
从酒吧出来,他听到后巷里有女人呼救,过去一看,是几个流氓正试图对那个姑娘不轨。这么多年来,翟行远为了生活几乎什么事都干,但是,只有一样,那就是不可以欺凌妇女,这不单是对他自己,就是对手下亦然。
以一敌众,翟行远救了姑娘。
没有方向的翟狗蛋盲目的游荡着,他渐渐有了一个去“姐姐”曾经生活过的城市看看的愿望。于是,他一路乞讨着来到了A市。
城市很大,比古井村不知大了多少倍。
可是,陌生的城市却没有翟狗蛋容身的地方,后来他终于辗转找到了一片破败的城乡结合部,那是这个城市的灰色地带,在这里有着许许多多因为各种原因无家可归的人,这里肮脏、混乱,可是却能无条件的接纳任何一个想要来这里的人,不问出身,不问原因,所以,这里的人给这片断壁残垣取了个温暖的名字“老房子”。
不过,在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想要活下去,想要不被人踩在脚底下,凭的就是头脑,体格,还有胆识。
在翟狗蛋的心里,他其实已经死了,所以,他从来不怕死,本就比同龄孩子高大的体魄在未来的几年里渐渐显露出优势。在“老房子”混了几年之后,凭着灵活冷静的头脑翟狗蛋终于有了手下越来越多的追随者,至此,翟狗蛋终于从翟狗蛋成长为翟行远,一个从山村里走出去并在城市中站住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