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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恨海独航(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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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妮的遗体被送到太原市河西火葬场火化。在燕妮的遗体被推车送入火化炉时,厅堂里响起震撼人心的鼓声,铜管队齐奏哀乐,我和蒙山、燕萍等一行人匍匐在地,嚎啕大哭!

我们在别人的搀扶和指引下来到厅外的草坪上,烧纸、跪拜……

我亲眼看见一缕青烟从火化炉的烟囱冉冉升起……我默念:“我与你的缘,终化作一场怨……我留得住你的影,却留不住你的身……此一别,成永诀,但愿梦中常相携!”

……

她被发现时,已经流了太多的血。她被紧急送到二院抢救,医生尽了最大的努力,但在一天一夜之后,她终于停止了心跳。

……

蒙山把管太平房的找来了。门打开了,一股冷气扑面而来——太平房里放有冰块。(那时没有空调设备。)蒙山带我到一张铁床前,掀开被子的一角。我看见了燕妮!

一张苍白的脸,两眼微张。我用手指试图去合上她的眼皮,感觉她的眼珠子动了一下,立即大声喊:“你们搞错了!她没死,她的眼珠子还在动!”燕萍和两位大婶,还有那个工人都围拢来看。这时,燕妮的眼睛是瞪着的!

再去合她的眼时,她的眼怎么也合不上了!

王有信被判0年有期徒刑,他是罪有应得!他为了一己私利,倒卖和走私文物,致使我国一些极具价值的古代青铜器流失国外,让国家蒙受了巨大的、不可挽回的损失!

可是,燕妮获判7年徒刑,就太冤枉了(至少我这么想)!燕妮嫁到王家才几个月,此前与王有信互不相识,没有来往,她纯粹是被牵连的!

在法庭指证她的事实之一是:她曾在五月份陪同王有信偷运五件青铜器到广东,卖给走私团伙,获利60多万元。我知道,燕妮五月份来过湖南,找到湖大,见到了我;她还给我留下了一封信,约我十月在太原相会;里面附有一片樟叶和三根松针——她一定只是为了找我、想见我才跟着王有信来南方的!她与偷运和走私没有关系!

在法庭指证她的事实之二是:从王有信家中查获的赃物的包装箱上,贴有标签,标签上写的类别“礼器、乐器、兵器、工具、日用杂器”和品名“鼎、爵、戈、刀、鏚、凿、铃、牌”等的字迹,有一些经鉴定是她的。我想,那一定是王有信让燕妮写的,如果王有信要她帮忙,她能推故不写吗?一定是王有信叫她怎么写,她就怎么写,她对考古懂个啥?

我想,燕妮太老实了,又不懂法律,她一定是没有为自己做充分的辩护,造成法庭对她量刑过重。

我看着她的眼,觉得她也看见我了!

我又去看那只割伤的手——那只曾不止一次为我做过栲栳、包过饺子的手,她的手冰凉!

我不禁失声大哭!

一位大婶对我说:“她是死了,是经过医生仔细检查的。你节哀顺变吧。”

……

(在70年代初,法制不健全,再加上那时正是“举旗抓纲”的“风头上”,为配合形势,“从重从快”的判决是常有的事。)

燕妮在缓刑和监视居住期间,终日忧愁,精神恍惚,食不甘味,寝不安席。一天,在下楼的时候,脚下踩空,她从二楼滚落十几级到歇步台,头重重地撞在墙上,造成流产!

有人说了,产下的是个男胎。燕妮经过急救,保住了性命,但她为夭折的儿子日夜哭喊,痛不欲生!

前几天,人们发现她的行为和语言有点奇怪,但谁都没有料想到,她会自寻绝路,去追赶她的儿子(也是我的儿子)!

她是割腕自杀的,血流满地!(想像到她在血泊中痛苦挣扎的样子,我的心都要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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