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2 / 7页)
就见他微眯的目光扫过来,立即锁定她。
“是你?”
显然他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因为距上回初见面已经隔了三星期,这位先生居然还记得她这个小小的路人甲。莫非是…她当时的糗态让他印象太深刻的关系?所以念念下忘?不要吧,大哥,记忆力那么好做什么啊!
八卦八卦!天大的八卦!
由于亭子里边的人没有察觉到她这个外人的到来,那她也就乖乖站在一边伪装成一棵树,旁听他们谈话,不吭声。
“不是要求你们最近少出门吗?”美女上司的先生问着,语气严厉冷然。
“耿大哥…我们只是出来走走…真的闷坏了嘛!对不起啦。”两位十五、六岁的女孩娇嗔直嚷,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珠美、卉芳,你们明知道张阿狗他们正盯着我们,你们为什么还要给耿大哥惹麻烦!”一个年纪大些,颇为美丽的少女出言斥暍。
不过话又说回来,倘若花莲变得像台北一样热闹,那这种天然的景致、这种鲜美的空气还保得住吗?难喔。所以说,环保与商业总是对立冲突。
她喜欢也习惯热闹拥挤且便利的台北,不过倒也很能欣赏眼前这一望无际的空旷。要是日后在此长居,并不是无法想像的事。她的童年记忆很少,不过依稀觉得这种群山环绕的景致不算陌生,也许她小时候住饼这样的地方吧。
她十岁时被白家人收养,日子才算是安稳平静下来。而十岁以前的事,她记得的不多…也许是不愿意去记,总之是一片无法理解的混乱。据说(据电视上说)失去记忆的人若是勉强要想起以前的事,都会头痛欲裂呢,所以怕痛的她当然不会自讨苦吃,想不起来就别想啦,当下的日子过得好才重要嘛!
咦?那是什么!她的眼光被前方茶亭里的人吸引住,不由自主的定过去。
败显然的,这里刚刚经历过一场斗殴。看来即使是台风天也抑制下了某些人逞凶斗狠的细胞。
两个小女生也不是好惹的,尤其是叫卉芳的那一个。
“哼!你也别来这一套,真以为自己是耿大哥的马子哦?告诉你啦,要管我们还早得很啦!我们才不会承认你刘宜娜是大嫂咧。”
“够了!现在,马上回去。你们会得到该有的惩罚”
两位偷跑出来玩且遇险的少女其实很敬畏这位耿大哥,但因为仗势自己姿色颇佳,加上芳心暗许,总想搞出一点花样引起他的特别关注。现在目的达到了,当然是乖乖听话走人,要吵回家再吵喽。
原以为他们会就这么定了,根本不会发现到她,但人家终究还是发现到她了。美女上司的老公那双眼还真利呀!
“好胆别走,你给我记住!”
这一句是自古以来,被打得该该叫落荒而逃的人之必备台词。眼下那些已经跑得老远的小膘混们自然不会忘记撂下这句话。
茶亭里,剩下三女一男。
而那男的,很巧,是她见过的,姓耿,至于叫什么就不知道了。不过梁霞衣很是知道这位耿先生是有妻子的,而且妻子正是她的美女上司。那么一个已婚身分的男子怀中冲进一位非他妻子的女人,这又是什么情况?
偷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