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1 / 4页)
约会时两人踩着夹脚拖鞋去逛便利商店,再沿着河堤将便利商店采买来的零食一包一包全部吃完,或是他踩着单车,扬言说要载她去文化大学看台北市的美丽夜景,然后踩到半山腰两腿发酸,边骑还会边往山下滑,吓得她赶忙伸脚在山路上帮忙踩,两人狼狈兮兮的取笑彼此,然后他会更骄傲的发誓下回要踩着脚踏车带她去环岛旅行。
他精力充沛,就像她带宝宝去公园时,宝宝总是奋力奔驰,那种奔跑的自由,她在贺世祺身上也看到了。
“你不说,我不说,她不会知道的。”反正都是搬出来住,要多淫乱就能多淫乱,天高皇帝远,捉不到的。
“我妈很精明的,她一看就会知道!我哥第一次和女生那个……”她抬头看他,在他颔首表示明白什么叫“那个”时,她才接下去说:“他一踏进家门,我妈马上就严刑逼供,要他明明白白托出一切。我也一直好奇妈妈是怎么知道的,我一点也不觉得那天回到家的哥哥有什么异状,同样的时间下课回家,衣服也穿得整整齐齐,手上照样拿着英文单字卡在背,妈妈是凭哪一点捉到我哥做坏事?”
“大概是闻到味道吧。”
“味道?”
“做完爱之后的味道。”再不然就是洗完澡后的味道。
“所以……”她顿了顿,还是摇头。
对她而言,真的太快了。
他们才刚跨过一大步,默许彼此的亲吻,这个时候应该是要说说肉麻的情话,或是听听他与她是为什么喜欢上对方。这些都跳过去也没关系,但是不能二垒三垒都不踩,就直接盗回本垒吧?这样会被捕手触杀出局的……“真的不要?”
“不要。”满意看着他紧绷的脸庞,有点害怕他会不会扑过来强压住她,说着什么女人说不要就是要的混蛋话,她不见得能在力量这项天生缺陷上胜得了他。
他吁口气,她震了震,不自觉缩着肩膀。
满意脸一红,没办法适应他露骨的说法,他觉得她的模样真可爱,红扑扑的,他或许难忍情欲焚身,也觉得浪费好机会等于是浪费生命,但是爱情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吗?心里想的、悬的、念的全是那一个人,伤害她,不如伤害自己,要是将自己的欲望摆得比她更重要,那么到底是爱还是纯粹的肉欲,连他自己都很怀疑。
他牵起她的手,将长指扣握在她指间,牢牢收握。
“我们开始谈恋爱吧。”
从一句话开始,她与他成为恋人。
成为恋人并没有改变彼此的生活习惯,他一样住左栋大楼,她住右栋大楼,她时常往他家跑,他偶尔也偷渡到她家陪她做些儿童劳作及幼稚园教材,虽然做着做着总是他又吻过来,严重拖累她的工作进度。
“你说不要就不要,我不会用强暴的手段。”他是人,又不是畜生,只有畜生才会听不懂人话,听不懂“不要”就是“不要”,而且他看得出来,她真的很紧张、害怕,他不想强迫她,做爱应该是你情我愿,而不是单方面的纵欲。“有没有个期限?”
“期限?”
她迷糊眨眼的模样,让人真想扑上去。
“你认定可以继续下去的期限。”他不认为自己的忍耐力能撑多久。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要是乱来的话,我妈会打断我的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