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2 / 7页)
瞄了一下表,月兔很不耐烦的换了换重心,火车误点,让她足足多等了半个钟头。也不是说她没有耐心,只是要去接一个讨厌的人,又要她像白痴一样站在月台上等,如果不是十分有肚量的人,只怕她早就掉头走了。不是她不等人,是他先迟到的。
记得第一次见而,朱胤伦大约二十一岁左右,是时下一般高高瘦瘦的男孩,听说在他十二岁以前是住在这小镇上,后来朱家举家北迁,一直到十年后才随着一帮朋友回来度假,顺便寻访故乡…这是他自己说的,她可是不这么认为。
“我也不知道。总之,这是我的命令,你不听就不要给我回来。你干哥坐下午二点的火车,没有看到人,我是不会让你进家门的啦!”丁母很豪爽的将月兔以及那辆破脚踏车踢出家门。
这哪有天理嘛!
竟然有母亲会为了一个外人赶女儿出门!打死都不会有人相信!所以她才到电影院消磨时间,外加出出心中积郁的闷气。看看腕上的表,也差不多一点半了,该去火车站等人了,她今晚还想走进家门吃晚饭呢!就算再怎么讨厌他,还是得去接他。有什么办法呢?
“阿兔,听你阿爸说,今天阿伦要回来,是不是?小镇上传来传去就是那几句话,一有新闻每个人都挂在嘴上!其实这本也无可厚非,但一谈起那个“干哥”,她就是很不爽。
“是啦。”月兔尽量挤出笑脸“看看时间,我也该去接他了。福伯≠伯、禄伯,下回有空再聊,我先走了。”她赶紧溜出电影院,也不管这电影是否只上演到一半。
“你有什么事好做?”丁母白了她一眼。“还不是老往电影院跑!养你这么大,好歹也该尽点孝道,不会连老妈的话都不听吧?”
“六姊呢?”月兔气呼呼的说:“她跑到哪里去了?旧情人回来,她应该跑第一才能感人啊!”说不定她还可以拍照留念,顺便寄去参展,其感人肺腑的样子搞不好还能拿个冠军回来呢!
“傻孩子。”丁母拿铲子轻轻敲了她一下。“现在你六姊有男朋友了,小心被你六姊听见,找骂捱。”
“好,我跟他又不熟!”
“人家可是你的干哥,怎么会不熟?想当年她还买糖哄你,对了!这几年你生日,他不是都有寄巧克力过来吗?还说不熟?人家胤伦可是很疼你的。”
反正他来关她屁事?只要避不见面总没错吧?
至于是什么原因让她如此讨厌他,她也说不上来。唯一能摆上台面的理由大概就是:他是第一个在她十三岁以后,还当她是无齿儿童似的拿棉花糖啊、麦芽糖什么的来哄她;干脆当她是个婴儿拿奶拿来哄她不是更省事?
懊死!反正她就是讨厌他。
讨厌一个人还需要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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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翻了翻白眼。“我又不是小孩子,还成天送我巧克力,八成他想旧情复燃…不对,当年是六姊甩他的,应该是要找我做和事佬。妈!你有没有跟他说六姊有男朋友了?”
“有啊,我暗示他好几次了,也不知道他听懂了没有?”
“那他还回来干什么?”月兔很不满。“不是听老爸说,他在台北闯得不错吧?虽然这里是他的故乡,但这里已经没有他的亲人了,他回来度假啊?”
丁母突然神秘兮兮的靠近她,用很兴奋的口气对她说:“前几天我听见你老爸跟胤伦通电话。好像他这次回来是想找个老婆唷。”
“八成是想跟六姊旧情复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