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我不需要被拯救,放过我吧!(第2 / 2页)
穿越到异界,我把众人都叫了过来。
“布隆松,审问的怎么样了?”
布隆松招过一个骷髅过来:“主人,他现在是您的奴隶,我将他的意识保留下来,他脑子里有什么东西您都可以感受的到。”
“很好。”我点点头,扫了眼前这个的骷髅,上身黑皮衣下穿牛仔裤,感觉有点别扭,不管这些,命令他将事情的始末告诉我。
原来这杀手是个m国人,名字叫约翰·刘,隶属于一个叫做“死神”的杀手组织,最近他们接受了一单生意,目标就在兰泉市,为了方便行事,所有的杀手都是华裔。
“交给你了,除了僵尸,变什么都行,我走了。”
临走前我还听到那个杀手说道:“完了,还是来到了现实中,哎?墨菲斯怎么变成骷髅了?明白了,虚拟训练,墨菲斯老大,可不可以虚拟几个美女做陪练……”
出了世界之门,向我家饭馆那方向看去,还好,那里没生爆炸,我总算稍稍松了口气,不过没亲眼确定父母的安全我是不会放心的。
连续几次瞬移来到饭馆附近,小囡囡还咯咯笑道:“妈妈,你的魔术好厉害哦。”
“嗯,哥哥回头给你多变几个魔术。”我随口回道。
之前小囡囡全家被杀就是他们干的,但令我意外的是,今天这几起爆炸并非杀手的作品,而是雇主另行安排的,只是提前通知了他们那些地方不要去而已。
事实上,雇主之前也曾要求过搞一些爆炸,但被他们拒绝了,他们没兴趣做这么大的案子,要知道杀手不是恐怖分子,要的是钱而不是什么狂热的信仰,偶尔杀几个政府官员还可以,但用炸弹在城市中搞这种破坏是违反行规的,跟整个国家机器作对并不是杀手的宗旨,求财而已,何必把自己推倒风口浪尖呢。
“恐怖分子?你知道搞爆炸的是什么组织么?还有,你们的雇主是谁?”
ps:关于狙击枪,我原本的想法是穿过囡囡的身体后,停留在主角体内,但仔细想想,好像狙击枪射穿两个人并不费事,所以大家就当这颗子弹过了保值期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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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跑到店前,看到父母正在准备关门,我这心算彻底落地了:“爸妈!”
“哎哟儿子,你可来了,你再不来,我们就要去找你了!”老妈拍拍胸口道。
老爸拍拍我笑道:“没事就好,走,咱们回家。”
城市里绝大多数人已经回家了,但是一些流氓混混,还有一些受了刺激的人,开始在街头制造混乱,打!砸!抢!干什么的都有,乱成一锅粥,好不容易回到家后,我用魔法卷轴将父母和小囡囡弄睡锅去,并且把他们都收到戒指中。
这是我的家乡,出了这样的大乱子,既然我有能力那就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