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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头发丝雷 2(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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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世纲睡了一个很稳的秋眠,在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中醒来。打开窗子,面向秋空,这是2009年10月的最后一个秋日,西风乍起,寒意袭来,范世纲低吟了一嗓子—早上的寒意,是我需要的秋。

进入11月,范世纲将迎来他的50岁生日,这将是人生的一场豪情礼赞,同时也是奔向衰老的起点。此刻范世纲很想给一个女人打手机,于是他打给了温妙可。

温妙可彻夜未眠,瑞典中年男托马斯终于回来了,明确提出跟她分手。国庆前托马斯曾要求温妙可跟他一起回瑞典,那时温妙可正忙于“草帽吧”的设计装修,根本无法脱身,就婉拒了他。瑞典人觉着无趣,回北京后就炒掉了她,现在托马斯的身边已不乏中国新欢。

戴川邦大笑:媳妇这个比喻真生动,没准儿咱俩一起被雷倒。林商弱弱地:可是,老公,你的媳妇已经被雷倒了,你仔细看一眼,这头发你见过吗?戴川邦随便看了一眼,胡噜着林商的头发:见过,不就是你那满头秀发中的一根吗?林商:真遗憾,你媳妇的满头秀发跟这根一点儿没关系。戴川邦一愣:什么?林商将那根头发垂于戴川邦眼前:亲爱的,再仔细看一下,你媳妇的满头秀发都是卷发,你媳妇天生自来卷,这根头发却是直发,而且比我的细。

戴川邦仔细一瞧:没错,还真不是你的头发,你从哪儿弄来这么一根儿?快看电视,鬼子要进村了,老聊头发干吗?林商:因为,我的老公,这根头发是我在浴室洗漱台上发现的。戴川邦一惊:什么?林商:蛤蟆。戴川邦:什么什么?林商:蛤蟆蛤蟆。戴川邦心中叫苦:我这都带穿帮的,还跟人生怎么混?林商微笑着,不怒自威:老公,我去越南、柬埔寨的时候,你把女人领家里了,而且还给我布了一道“头发丝雷”,等着炸我呢,对吧?

在我们那个与青春有关的岁月中,除了与改革开放同行之外,伴随我们的就是当时北京特别牛逼的“一穿两玩”。一穿指喇叭裤,两玩指跳舞和滑冰。喇叭裤当时还算资产阶级奇装异服,那时候人们还在讨论“姓资姓社”的原则问题,我们已管不了许多了,怎么时髦怎么穿,怎么拔份儿怎么来!

1978年春,北京的北海公园经过漫长的封闭之后,终于又对老百姓开放。当时玩得很飘、很猖、很飒、很喇的北京大姑娘,手提双卡录音机、眼戴茶色蛤蟆镜、身穿大喇叭裤,哼着邓丽君的“我一见你就笑,你那翩翩风采太美妙,跟你在一起,永远没烦恼”,就于北海的春风杨柳万千条中,招摇过市。

1979年夏天,我做了第一条喇叭裤,米黄色、毛涤派力司、裤口8.2寸。那时候,喇叭裤属于资产阶级奇装异服,商店没的卖,想穿就得自己做。我们都是先去百货店扯布料,再找懂服装裁剪的画好裤形示意图,然后去街头裁缝摊裁成布片儿,回家找邻居大姐在“蝴蝶牌”缝纫机上拿线一溜,得喝!一条时髦喇叭裤笔管条直做得了,穿上了。那年夏天,北京满大街一水儿的米黄喇叭裤,于是便有“狂不狂,看米黄”之说。

进798当临时工之后,我便狂置喇叭裤,大概置了有十条。裤口最嚣张的一条有9寸宽、藏青色、弹力板丝呢。当时喇叭裤比较流行的颜色是铁锈红或砖红、烟色或咖啡色,还有驼色、浅灰和藏蓝。布料一般是毛涤派力司、弹力板丝呢、大纹哔叽、三合一华达呢、纯毛华达呢、纯毛舍味呢。喇叭裤的裤口在8寸到8寸5之间,女孩子一般不超过8寸,含蓄一点的姑娘不超过7寸5,比较爱穿微型喇叭裤,简称“微喇”,也就是后来风靡一时的筒裤的前身。

当时比较有型的姑娘,下身是铁锈红、驼色、浅灰喇叭裤或“微喇”,上身是藕荷色、湖蓝色或墨绿色高领毛衣,毛衣质地是纯毛开司米,差一点的是混纺晴纶棉。男青年一度在夏季流行大翻领猎装,短袖、后开气儿、浅灰色、三合一派力司,下身是同一面料和颜色的微型喇叭裤。

那时,不管是滑水冰还是跳交谊舞,都必穿喇叭裤。喇叭裤口将长白刀、齐齐哈尔刀或加拿大卡尔加里奥赛刀(奥林匹克比赛刀)几乎遮个严实,只露出一点儿刀尖。

30多年前,在那个喇叭裤如喇叭花盛开的年代,不穿喇叭裤,觉得特别土,没人答理你。当年不知道酷,只知道裤,其实一看裤脚,便知喇叭有多酷!

秋天很短,北京的秋天短得比情感还短,金秋转眼到深秋,清秋眨眼到残秋,秋风、西风交会处,有多少情感亡命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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